2019年河南出版资格考试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27


2019年河南出版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2019年河南出版资格考试安排在1013日,请各位报考的考生不要着急,河南报名通道预计在8月上旬打开,那各位考生是否了解出版资格考试,又如何计算工作年限,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考试介绍】

200181日起,国家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考试工作由人社部和原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共同负责。原国家新闻出版总局设立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等有关工作。人社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报名时间】

一般为当年7月中下旬-8月上旬(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考试每年举行1次。每年考试的时间安排规律是:2014年以前安排在每年10月的第2个星期日举行。但从2014年起,考试安排在每年10月的第3个星期日(2018年除外)举行。2019年出版资格考试安排在1013日,星期日。上午考出版专业基础,下午考出版专业实务。 

【报考条件】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3.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二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8月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㈡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8月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8月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8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凡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七、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

八、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其截止时间为2019年底。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810)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12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格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于每年12月中下旬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近年来,初级和中级的每个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都定为120分。

【资格登记】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3年,每3年续展登记一次。续展登记时,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于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展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登记有效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不办理续展登记手续的,原登记自动失效。职业资格登记失效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的资格。已按规定办理责任编辑注册手续并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无需办理续展登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出版资格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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