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学》基础知识:宪法规范的分类

发布时间:2021-02-15


距离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1年法律职《宪法学》基础知识:宪法规范的分类。一起来看看吧!

一、宪法规范的分类

由宪法规范广泛性特点所决定,宪法规范的存在形式是多样化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宪法规范进行分类。根据宪法规范性质与调整形式,一般分为如下几种:

(一)确认性规范

确认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其主要意义在于根据一定原则和程序,确立具体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规范的存在为其主要特征。我国宪法总纲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类规范从宏观角度确立了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确认性规范依其作用的特点,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性规范、授权性规范等形式。如调整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基本政策的调整,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体的职权范围等。宪法中有关国家机构部分主要体现组织性规范的要求。

(二)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是指对特定主体或行为的一种限制,也称其为强行性规范。这类规范对于宪法的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集中反映宪法的法律属性。在我国宪法中,禁止性规范主要以“禁止”、“不得”等形式加以表现,这类规范虽数量不多,但产生的影响较大。如我国宪法第65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宪法第12条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禁止性规范有时还表现为对某种行为的要求规范,如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里所说的“应当”是一种要求性规范,如不按这一规范的要求去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主要是在调整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同时为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提供依据。从我国宪法的规定看,权利性与义务性规范有下列三种形式:一是权利性规范。宪法赋予特定主体权利,使之具有权利主体资格。如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2章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权利性的规范占很大的比重。二是义务性规范,集中表现在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如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这类义务在宪法中的规定是比较清楚的。三是宪法中的权利性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类规范中,权利与义务互为一体。在宪法运行中,权利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是相互结合在一起的。特定的宪法规范既是对权利的保障,同时也是对特定国家行为的一种限制。

(四)程序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程序,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程序性规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中对有关行为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如全国人大召开临时会议的程序、全国人大延长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改程序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质询权的规定等。二是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本身对程序性规范不做具体规定,而通过法律保留形式规定具体程序。比如,法律的具体制定程序、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程序等,宪法只做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程序由部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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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就该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税收保全措施与纳税争议处理。 A、B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据此,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税务局有权经批准后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冻结该公司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也可扣押、查封该公司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但不得直接在该公司的开户银行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故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C项正确。
D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项正确。

以下哪些纠纷可以运用民事诉讼解决? ( )
a.甲与乙之间就汉朝的建立时间发生了争议
b.甲与乙之间就新闻中丁是否应当及时偿还丙 2000元的事件发生了争议
c.甲与乙之间因乙未支付甲借款利息发生了争议
d.甲男与乙女之间因就分手后甲男是否要支付 乙女青春损害赔偿费发生了争议

答案:C,D
解析:
。A项属于历史知识,需要运用图书馆查阅 即可。B项属于对新闻亊件的评论,而非民事纠纷。 C、D两项都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纠纷故可 以运用民事诉讼解决。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
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
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
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答案:A,B
解析: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选项A正确。《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故选项B正确。在选项C中,应当由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故选项C错误。在D选项中,丧失继承权的原因并没有藏匿遗嘱,故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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