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历年真题(2020-08-26)

发布时间:2020-08-2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的客观题考试还有两个月左右,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真题练习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关,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个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女工权益,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

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

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D.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答案】B

【考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

2.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

【答案】D

【考点】劳动合同法

3.如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关于该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B.如王某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C.如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D.如公司有相关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程序违法时,可向有关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答案】ABD

【考点】劳动争议

4.司法人员恪守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与公信的基石和防线。违反有关司法廉洁及禁止规定将受到严肃处分。下列属于司法人员应完全禁止的行为是:

A.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B.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

C.在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

D.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借用交通工具

【答案】ABD

【考点】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5.关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措施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B.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

C.拓宽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来源渠道,建立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正常增补机制

D.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改革,设立省市两级法官遴选委员会

【答案】BC

【考点】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6.银行为孙法官提供了利率优惠的房屋抵押贷款,银行王经理告知孙法官,是感谢其在一年前的合同纠纷中作出的公正判决而进行的特殊安排,孙法官接受该笔贷款。关于法院对孙法官行为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认为孙法官的行为系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B.如孙法官主动交代,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的,法院应从轻给予处分

C.由于孙法官行为情节轻微,如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法院可免予处分

D.确认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法院可根据情况作出责令退赔的决定

【答案】ACD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历年真题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D
解析:
【考点】移送管辖;管辖权争议【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题中,乙市B区法院正确的做法是先同甲市A区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协商不成的,报请二者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即该省高院指定管辖。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A、B、C三选项皆不正确。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调解的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院在立案前不可以就纠纷进行调解

B:法院在开庭前可以进行调解

C:法院在执行中可以进行调解

D:法院可以在立案至判决作出前都可以进行调解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故B项正确,D项正确;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故C项错误。

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A.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新刑律》
B.《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
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答案:B,C
解析:
。在清末刑法典修订活动中,明显的变革成果是《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而《大清律例》是清朝乾隆年间修订而成,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它以《大明律》为蓝本,是中国传统法典的集大成者。选项A错误。《大清现行刑律》颁行于1910年,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它与《大清律例》相比,主要变化是:(1)取消了《大清律例》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性质分隶30门;(2)对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3)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4)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等。但这些变化只是在形式上对《大清例律》稍加改动,因此《大清现行刑律》还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所以选项C正确。《大清新刑律》颁行于1911年,但没有真正施行。《大清新刑律》的重要变化是:(1)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2)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3)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4)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正是由于这些变化,《大清新刑律》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因此,选项D不正确。《大清新刑律》由于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因此在法典后面附有《暂行章程》5条。所以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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