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安排是怎样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1-07-22


事业单位面试安排是怎样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最佳答案

事业单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贵州,有“中国凉都”之称的是毕节市。()

答案:错
解析:
六盘水市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受低纬度高海拔的影响,冬暖夏凉,气候宜人,是消夏避暑的胜地。全年凉爽舒适级和舒适级以上的时间为223天以上,2005年8月,中国气象学会向六盘水市政府颁发了“中国凉都?六盘水”证书。故本题判断错误。

联合行文的发文字号使用()的发文字号。

A.上级机关
B.主办机关
C.任意机关
D.多个机关
答案:B
解析:
一份公文只有一个发文字号。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甲的母亲去世后,甲的父亲将住宅独自占用。甲对此非常不满,遂停止向无劳动能力的父亲提供生活费。其父将甲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甲每月向其父提供生活费10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答案:B
解析: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由此可知,A、D两项说法错误。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法官的判决使甲与其父之间产生了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的新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法律事实。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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