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刚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对于事业单位考试判断题...

发布时间:2021-03-28


今年刚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对于事业单位考试判断题硬背感觉好难啊!有没有什么办法啊?坐标云南!


最佳答案

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支持的主要情况1.政府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1985年3月,国家首先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在这一改革中,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并入企业,有的转制为科研生产型经济实体或与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围绕发挥事业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业单位转企、实行灵活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党的十四大从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的高度提出了政事分开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1993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事业单位按照经费的不同来源分为三类:一是经费自收自支的,享受企业的各项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二是由国家实行差额补助的,政府在管理上适当放活;三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其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国家相应制定了对自收自支和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搞活的支持性政策,促进部分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化管理。199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文件中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两个方向,其中之一即为“能改为企业的要改为企业”,科技领域率先开始探索转企改制的探索。200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不同类型、分属不同部门的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2000年10月,中央20个行业部局或大型公司,376个科研院所转为企业的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随后,文化领域成为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领域。2005年1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总结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由试点阶段转为向面上逐步推开的阶段。2.政府对转企单位提供具体政策支持第一,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指出:对于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在职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在人员分流安置中,重点和难点是对于提前离岗人员的补偿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特别对转企改制过程中经批准撤销出版社工作人员分流安置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版社撤销后,其工作人员由主管主办单位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妥善安置;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改革中对转企改制的职工赋予了更大的灵活度:对于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改企单位要安置好富余人员,不得将职工推向社会。第二,社会保障政策。现行关于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最为详细: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国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在分类改革试点省市的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在支持性政策出台方面都参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当地财政税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尝试。上述关于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资产管理、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构成部分,在进行行业改革和试点省市分类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相关的支持性政策还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资投资、资源业务等诸多方面。总体而言,这些关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两大类:其一,着眼于减少转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主要是为了理顺改制单位职工的利益关系,对因为转企改革而造成的损失给予必要的利益补偿,以调动他们参与改制的积极性,涉及到人员分流安置、收入分配调整、社会保障补偿等各个方面;其二,着眼于提升转企改制后的发展能力。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并不是为了甩包袱减负担,而是为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因此,必须对转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能力给予一定的培养,通过资产管理、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够使其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新世纪中,虚拟学校将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在虚拟学校里,课程内容将从虚拟图书馆下载;学生和教师在虚拟教室相会,进行“现场”辅导;学生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作业与练习,并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辅导教师批改;教师给予相应的辅导;最后通过网上联机考试,获得结业。虚拟现实技术在教育和培训领域的应用前景将十分广阔。例如智能实验室、智能操作平台(工作台)等。这段文字的主旨是(  )。
A.该段叙写了新世纪中虚拟学校蓬勃发展的概况
B.该段描述了新世纪中虚拟学校的教学情景
C.该段高度概括了新世纪中虚拟学校教学的基本要求
D.该段扼要说明了新世纪中虚拟学校教学的途径和前景

答案:D
解析:
该段文字简单叙述了虚拟学校的教学方法,并对前景作了扼要说明,A、B、C三项在文中并没有提及,只有D项符合题意。

现在中央对安全生产很重视,但有的地方总会出现小煤窑倒塌、爆炸的事情,你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这几年新闻媒体对这方面的报道和曝光比较多,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我觉得要从源头上查找原因。中央部门对安全工作很重视,而且对煤炭资源开发企业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而出事的这些小煤窑很多都不具备开发资质,很多根本就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出现事故在所难免。我认为小煤窑的出现有以下一些原因:政策宣传和监管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强,没能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上级对地方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一些地方的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置国家政策于不顾,公开支持小煤窑;地方官员存在腐败现象。
2.建议以下处理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的力度;对现有的小煤窑进行普查,登记在册,对不符合开发资质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开发条件的进行安全大检查,限期整改;提高地方干部的素质,坚决查处腐败。

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是()。
A.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
B.没收官僚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
C.发展生产、繁荣经济
D.保护民族工商业

答案:A,B,D
解析:
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是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他曾在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提出过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后又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把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明确概括为:“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其中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

迟到一次罚五百元,于法无据

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提升答题水平, 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推荐申热点解读“迟到一次罚五百元,于法无据”。希望阅读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背景链接】
日前,搜狐“考勤新规”宣布了“员工9:30前到岗,迟到一次罚款500元”的新规定,该规定引起热议。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每个单位都有规章制度,员工按时上下班是最基本常识,也是员工应当遵守的基本规矩,但规章制度必须依法依规。
【综合分析】
员工上班迟到适当地进行一些处罚是应该的,但必须适度,不能不着边际。因为,员工上班的过程中,一些情况是很难预测的。如乘坐公共汽车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公共汽车被堵在了路上,可能会使员工转车等耽误了时间,迟到了。再比如员工自己开车的,车子一旦在路上出了故障,也有可能会导致迟到。
从情理上来讲,员工如果迟到一次,只要不是故意的,说明情况,企业应该给予谅解,不应该扣钱,即使要扣,也应该适度,按照迟到的时长,再按日工资的相对比例扣除就行了。而这个企业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最高处以千元处罚,这就有点过了,这么高的处罚,可能会使员工感到企业的无情,有的如果迟到了,可能干脆请事假,当天不来上班了,反正请事假扣的钱可能还少一点。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于2008年废止,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性质企业对员工行使罚款权失去了法律依据,罚款权属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专属权力,企业不具有罚款权。因此,企业对员工迟到一次罚款500元至1000元,这种管理手段、处罚方式不合法规,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对策】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单位和单位领导,发现员工有迟到现象,完全可以通过面谈、警告等方式与这位员工沟通,帮助其分析迟到的原因,讲清迟到造成的后果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如果职工有离单位远、交通不方便等问题,尽可能地想办法帮助其解决。但如果职工屡屡出现故意迟到的问题,就该严肃处理,就算将其开除也不为过,该员工也会无话可说。
对员工要严格管理,但这个严格也应有度,对于那些严重影响单位工作和声誉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决不手软。但法无授权不可为,用人单位不能做出诸如“上班迟到罚款”之类的行政处罚。为了提高单位管理效益,可以通过设立全勤奖、绩效考核等形式,对迟到、早退等劳动违纪行为进行管理。如果简单地不问青红皂白迟到一次就扣500元至1000元,那员工天天如坐针毡,上班时为了不迟到,可能会出现急急忙忙赶路,开车时不注意交通安全等问题,有可能酿成大祸。而且也使员工对企业产生不满,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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