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浙江绍兴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会考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20-03-05


相信很多浙江绍兴的小伙伴都很想知道这样的几个问题,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会考什么内容?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赶紧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一下吧: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511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考试科目不会指定参考用书。

3.考试地点:请大家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的下载时间为201957—9日,下载网址: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准考证下载栏。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注意事项、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事业单位特征

事业单位特征包括三个,分别为:事业单位机构特征、事业单位功能特征和事业单位活动特征。今天我们先来讲讲机构特征,请看:

事业单位机构特征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浙江绍兴的小伙伴们带来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够清楚的,或者是有什么想要了解的资讯,就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艰苦奋斗:骄奢淫逸

A.服务人民:危害祖国
B.好逸恶劳:辛勤劳动
C.大公无私:中饱私囊
D.团结互助:损人利已
答案:D
解析:
题干是八荣八耻的内容,且前面是荣,后面是耻。与此对应的只有D项。A项服务人民对应的应该是背离人民;B项前面是耻,后面是荣;C项不属于八荣八耻的内容。故本题选D。

有如下条件成立:
(1)如果小孙是老师,那么小胡不是画家;
(2)小钱、小孙至少有一个是老师;
(3)如果小胡不是画家,那么小杜不是司机;
(4)如果小杨是水手,那么小杜是司机。
以下哪项为真时,可以得出“小钱是老师”的结论?

A.小杨是水手
B.小孙是老师
C.小杜不是司机
D.小胡不是画家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翻译推理。
(1)小孙是老师→-小胡不是画家。(2)小钱是老师或小孙是老师。(3)-小胡画家→-小杜是司机。(4)小杨是水手→小杜是司机。要想得到小钱是老师,结合第(2)个条件-小孙是老师→小钱是老师,结合(1)小胡是画家→-小孙不是老师,结合(3)小杜是司机→小胡是画家,结合(4)小杨是水手才能一定得出小钱是老师。
因此,选择A选项。

恩格斯说:“从一些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优良品质。”请结合护士工作特点谈谈体会。

答案:
解析:
对护士工作来说,小事确实很重要,一切要从小事做起。事无巨细,关乎大局。对于一个刚开始工作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句话还可以衍生为:“一些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不良质。”品质是一个抽象名词,是由无数的小事汇聚在一起得出的综合结论,以小见大是有道理的,我相信人人皆是人才,关键是要用对地方。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答案:D
解析:
A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B项正确,第五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C项正确,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D项错误,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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