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执业药师考后审核不合格的四个原因

发布时间:2021-10-15


今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执业西药师考后审核不合格的原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1、不符合报考条件

不符合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我们可以了解到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伪造、变造学历等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3、逾期未上传核查资料

未按照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

4、未完成核查

未按照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的材料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就是执业西药师考后审核不合格的四大原因,具体实施以各地实际审核情况要求为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可以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执业西药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