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的自考本科专业计算机软件应用本科是不是...

发布时间:2021-11-10


我不懂这个,如果与明白的尽量详细的解释一下。谢谢。帮帮吧。


最佳答案

应用本科不是统招的,能不能进东北大学统招的得看你考多少分了,要是考600分以上肯定能进,如果不是那想拿到东北大学颁发的文凭的话只有应用本科了。
据我了解,应用本科好像除了东北大学有之外,还有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至少要比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强的多吧。
我有个弟弟在念东大的应用本科,他回家说还不错,和普通的自考不一样,考了两回试,都通过了!弟弟说里面的课程不都是国家统考课程,所以好过一些。他在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那个院念的,好像就是以前的黄金学院。你去那打听打听吧!
祝好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 )

A.以人为本
B.统筹兼顾
C.发展
D.全面协调可持续
答案:C
解析:

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于2011年4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B.李某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C.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D.王某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张某应当自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即2011年4月20日起即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A正确,B错误。由于张某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不过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在张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故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要办理登记,由于王某只是支付了30万元的对价,在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前,王某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D错误。故AC项正确。

某小区一幢楼的楼顶居民杜某,买了房子不住人,而是放养了成群的鸽子,致使楼下的居民不敢开窗透风,否则就是满地鸽子毛和臭味,使其他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楼下居民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有( )。

A.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制止杜某在楼顶放养鸽子
B.以杜某侵犯了其相邻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
C.因为房子是杜某的,所以其他居民无权干涉杜某的行为
D.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放走
E.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宰杀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杜某放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楼下居民的相邻环境保护权。楼下居民可以请求杜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