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硕士VS学术硕士,二者之间的区别你真的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08-06


我国研究生培养方式较多,按照培养方向划分可分为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两个方面。这两者的区别较多,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二者在报名条件和招生专业这方面区别的介绍,一起来看一下。

报名条件的不同:

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要求为例:

专业硕士报考条件:除了要符合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基本条件外,部分专业学位有单独规定,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学术硕士报考条件:【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招生专业的不同:

专业硕士,招生专业比较有针对性,根据研招网“专业知识库”显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社会工作、警务、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建筑学、城市规划、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艺术等,共计47个一级学科。

学术硕士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大门类,及其下设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涵盖所有的专业方向招生。

注:具体到某一招生单位的某一具体专业是否招生,请参照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的区别主要是在培养方向上,并无高下之分,请各位考生注意。另外,小伙伴们如果还有其他关于考研信息的疑问,也可以留言咨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是为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审理案件提供说明。这种解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A.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 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原则的规定 以具体内容
B.通过法律解释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
C.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的解释
D.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以上列举的各项均属于司法解释的作用体现,此外还有通过解释活动,弥补立法的不足。

简述社会规范学习的过程。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社会规范的学习一般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1)社会规范的遵从。
首先,社会规范学习是逐步积累交往经验的过程。教育系统作为一种特殊的经验传递系统,其基本职能是传递社会经验,包括认知经验、动作经验与交往经验,形成个体的知识、技能和品德,使之学会做人。
社会交往是个体社会生活的基础。个体要在群体中生存、发展,就必须遵守社会规范所确立的交往规则。个体学习社会规范的过程,也是构建社会规范的遵从经验结构,完成个体的交往适应的过程。社会规范学习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
(2)社会规范的认同。
社会规范学习过程也是个体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也是认同社会规范的过程。人类的生存环境有两种,一为自然环境,二为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了自然现实和法则,社会环境则为人类提供了人与人交往的社会现实和法则。这样,人对其生存环境的适应也就包括了适应自然现实与法则的生物适应和适应人与人交往的社会现实与法则的社会适应。
人的社会生活体现的是与人交往的生活内容,这种交往生活不是个体的随意行为,而是以社会规范为指导的社会交往。个体的社会行为是对交往情境的一种适应性行为,是主体对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自身的人际交往情境的社会性适应。因此,个体的社会适应是通过学习与认同社会规范来实现的。
(3)社会规范的内化。
社会规范学习是通过规范的“内化”过程实现的。个体对规范的接受过程,体现为一种内化过程。规范的接受是把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的内化过程。
首先,社会规范是由社会组织制定的,用以约束其成员的社会行为,从而维持一定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控制的思想工具。这样,规范本身就成为一种外在于主体而存在的一种行为要求(行为标准)。
其次,把规范的接受看成一种内化过程,就必须了解内化这一概念的含义。“内化”最初由法国社会学派杜克海姆等人提出,指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转化,亦即意识形态的诸要素移置于个体意识之内。指出社会规范的内化,即从社会或一个参照组接受行为的标准或准则。
再次,规范接受或内化是发生于主体头脑内部、不能从外部直接观察到的一种内在过程。这种内在过程的存在,只能依据其外在标志进行推断。这就是主体的规范行为。

延胡索的药用部位是(  )
A.根茎
B.块茎
C.鳞茎
D.块根

答案:B
解析: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
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
C.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
答案:B
解析:
“律学”是秦汉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先秦商鞅“改法为律”,但并没有产生律学,在先秦时法学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A项错误;法学研究对象就是所有的法律现象,B项正确;法学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远早于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故C项错误;法学是法发展到出现大量法律现象和职业法学家阶层后才出现的,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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