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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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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专业培养能系统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和诊断技术,能够从事中医临床诊疗,有较高医学素养的中医专业人才。本专业是中医学体系中的基础部分,是中医认识人体结构、生理功能、病理现象和进行诊断、防治疾病的基本理论。它是指导中医各学科(包括中药、针灸以及临床各科等)的理论基础。中医学不是纯经验性的医学,它有着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其理论体系是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在古代哲学思想影响和指导下并融入了当时自然科学知识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学习中医,必须首先学习中医基础理论。

拓展:

2021考研常识:中医综合专业课试卷满分多少分?

一、试卷内容结构

中医基础理论 30

中医诊断学 30

中药学 30

方剂学 30

中医内科学 35

针灸学 25

二、试卷题型结构

A型题 80小题,每小题1.5分,共120;

B型题 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

X型题 60小题,每小题2分,共120分。

(A型题:每小题1.5分,共12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ABCD四个选项中,请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B型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ABCD是其下面两道小题的备选项,请从中选择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每个选项可以被选择一次或两次。

X型题:每小题2分,共12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ABCD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选出所有符合题目要求的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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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公司如果出现严重亏损,有危害付款之虞,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B,C
解析:
【精解】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B项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事由,故C项正确。D项涉及预期违约的问题,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D项错误。


答案:B
解析:
[考点]心室肌细胞动作电位的形成机制
[分析]形成心室肌细胞动作电位平台期的有钙通道和钾通道,钙通道主要对Ca2+ 通透,但也允许少量Na+通过,选择性不太高,选项B是错误的。其余关于钙通道的叙述均为正确的。

坞堡

答案:
解析:
坞壁的产生是胡人入主中原后,本地的汉族人,依托本地的强姓大族,建立起来的一种地方组织,被少数民族政权所承认,并允许其存在。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组织,能够自给自足,由此产生的坞壁经济是北朝的一大特色。

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停止下来的犯罪形态包括(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A,C
解析:
【精解】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所以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停止下来的犯罪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发生的时空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因此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停止下来的犯罪形态包括犯罪中止。故选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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