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1研究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出炉!天津市

发布时间:2020-01-17


2020研究生考试才刚刚过去,2021研究生考试就已经燃起战火,很多考生迫不及待想知道2021研究生报名时间.别急别急,2021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还没有出来,可以参考2020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者才能进行现场报名。研究生考试现场报名需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完成以后则可等待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是每年的11月份至正式考试前。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即可,未规定必须使用彩印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研究生考试时间是12月21日至23日,初试,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研究生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分别是: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科目考试;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由于2021研究生考试时间并未公布,其实各位考生可以不用着急。首先应该明确的不是什么时候考试,而是考前的准备是否充分。第一步要择校,择专业,很麻烦,但很重要。搜集院校专业信息(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真题,参考书等)。实在弄不明白的可以在4-5月院校公布2020研究生招生时看一下招考分数线以及录取的人数。认识几个上岸学长学姐,最好是无利益相关的,能多听到几句实话。

每年都有一部分考生选择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难度比本专业难度大很多,所以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付出的辛苦会更多。给跨考同学几点建议:评估专业难度,从试题覆盖范围,看看需要背几本书。筛选一下真题(重点看是否换过参考书,寻找同样参考书的相关院校题目之后做练习)开始背单词,专业课书简单翻一遍,找找脉络。最好可以联系上相关的导师,由导师辅助这样成功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不管是本专业想要继续深造报考研究生还是跨专业想要报考研究生,都需要考生合理规划安排学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2021研究生报名时间出来以后也会第一时间安排上,小伙伴不要着急耐心等待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简述李大钊如何在中国介绍马克思主义。

答案:
解析:
1918年7月,李大钊写下《法俄革命之比较观》,比较了俄国革命和法国18世纪大革命的不同,只有俄国革命才代表了世界革命的方向。这是中国知识界肯定十月革命最早的文章。1918年11月,李大钊发表《庶民的胜利》和《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歌颂了十月革命,提出中国革命必须走俄国的道路这一方向。1919年9月,李大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分析人类历史。1920年。李大钊发表了《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等文章,着重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解释中国社会的变化。在“问题与主义之争”中,李大钊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论证了中国革命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能取得胜利,批判了胡适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谬论。

下列选项中,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有( )。

A.甲因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完毕后,虐待妻子致其重伤
B.乙在某小区窃得人民币3万元,1个月之后,又在某商场窃得手机4部,价值人民币1万元
C.丙因窃取本单位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其在判决前曾在某小区盗窃人民币3万元
D.丁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发现其在判决前有2次数额较大的贪污行为
答案:C,D
解析:
所谓数罪并罚,是指对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执行的刑罚期限的制度。适用数罪并罚时,必须注意的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新犯的或者新发现的罪。并且,所犯数罪必须要为不同种类的罪。而A选项中由于已经执行完毕,不得再并罚。B选项由于所犯的都是同种的盗窃罪行为,亦不适用数罪并罚。所以答案应为选项C、D。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人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如果着手实行之后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未遂;但如果尚未着手实行就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预备。对于着手的认定,通说认为以产生法益侵害的紧迫危险时,认定为着手。对于故意杀人罪,其着手的认定要根据行为的具体方式而定。以投毒的方式杀人的,应以已经下毒的物品产生危及被害人生命的危险时,认定为杀人行为的着手二本题中,乙出于杀人的故意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但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此时,乙的行为并未产生法益侵害的紧迫危险,因此乙的杀人行为并未着手,其属于犯罪预备,C、D选项错误。乙放弃犯罪并积极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犯罪中止。因此乙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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