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外交学院考研复试的分数线已出

发布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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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基础上,我院按照差额一般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如下:

专业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50分)

 

总分

国际法学

46

69

325

国际关系

46

69

340

政治学理论

46

69

327

国际政治

46

69

327

外交学

46

69

336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46

69

325

世界经济

48

72

343

政治经济学

48

72

343

西方经济学

48

72

343

英语语言文学

52

78

355

法语语言文学

52

78

355

日语语言文学

52

78

35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2

78

355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52

78

369

日语口译(专业学位)

52

78

355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46

69

325

金融(专业学位)

48

72

343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线的考生已进入复试名单。相关复试及调剂工作安排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及时对外发布,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

复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要求: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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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移植后会发生强烈排斥反应的是
A.同种异体移植 B.异种移植 C.结构移植 D.组织移植

答案:B
解析:
①移植物已失去活力或经人工处理灭活,如冻干血管、库存骨等的移植,目的是以 其提供机械结构,保留其外形,或使来自受者的同类细胞得以生长存活,移植后不会出现排斥反应,称结 构移植,又称支架移植。②不同种之间的移植,称异种移植,由于供受体之间的基因型完全不同,因此, 移植后会发生强烈的排斥反应。③同种移植虽然也可能发生排斥反应,但一般没有异种移植强烈。

下列有关心理咨询与治疗过程中使用倾听技术时表述正确的是( )

A.倾听可以建立良好的咨询或治疗关系
B.倾听时要避免急于下结论
C.倾听要贯穿于整个临床咨询与治疗之中
D.倾听时可以做一些道德性的判断
答案:A,B,C
解析:
在倾听时容易犯以下错误:(1)急于下结论。(2)轻视求助者的问题。(3)干扰、转移求助者的话题。(4)作道德或正确性的判断。(5)不适当地运用咨询技巧。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答案:
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权利主体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尤其城镇居民)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即:城镇居民、外村外乡居民均不具备取得该项权利的主体资格,依法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不在此限。 (2)权利客体为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具体的地类为住宅用地的农村宅基地。 (3)取得需要经过依法审批。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审批实行“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的制度。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宅基地申请者无偿提供宅基地使用权。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无偿取得。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其成员用作住宅建设的,带有福利保障性质,权利人不需要支付费用。 (5)无使用期限限制。权利人去世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依法继承。 (6)宅基地使用权权能受到限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注意没有规定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7)宅基地的数量受到限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宅基地灭失的,应当给予重新分配)。 (8)宅基地的面积受到限制。宅基地的面积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9)权利类型为用益物权。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共同规定为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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