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介绍

发布时间:2021-12-03


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的人越来越多,对于监理考试你有多少了解呢?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试简介

根据: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从即日起施行。因此,监理工程师确定改革,按新办法实施。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考试时间

2022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5月14、15日进行。

四、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以上内容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感谢您的关注与信赖,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最新资讯不断更新中,敬请期待!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设计提供的外部协作条件,随建设项目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包括( )。

A.内部配套条件
B.交通储运、物流等设施
C.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排污等接入系统
D.工程中的重大设备安排
E.电源及其供应线路、供应方式和供应指标
答案:B,C,D,E
解析:
2020版教材P97-98
为设计提供的外部协作条件,随建设项目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料、材料、燃料等供应:来源、供应能力、供应方式、资源规划等。
2) 动力供应:水源、电源及其供应线路、供应方式、供应指标。
3) 通信:通信方式、线缆、通道、网络等。
4) 集散条件:交通储运、物流等设施。
5) 外部配套条件: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排污等接入系统。
6) 重大设备:工程中的重大设备或特殊装备预安排。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的基本要求是()。

A.满足施工计划工期
B.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已签订
C.施工顺序的安排符合搭接要求
D.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
答案:D
解析:
2020教材P129-130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4)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在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的情况下,监理单位总进度计划的编制依据有()。

A.施工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B.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
C.设计单位的设计总进度计划
D.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答案:B,D,E
解析:
五、监理总进度分解计划的种类
⒈监理总进度计划:在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的情况下,监理总进度计划是依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编制的,其目的是对建设工程进度控制总目标进行规划,明确建设工程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动用前准备及项目动用等各个阶段的进度安排。
⒉监理总进度分解计划:
按工程进展阶段分解:设计准备阶段进度计划;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施工阶段进度计划;动用前准备阶段进度计划。
按时间分解:年度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

某公路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三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桥梁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道路施工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合同。三个合同协议中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三公司创造可利用条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和分包人D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人D按照建设单位与承包人A约定的合同金额的10%向承包人A支付管理费,分包合同履行中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人D承担。事件2:由于A公司在现场施工时间拖延5天,造成B公司的开工时间相应推迟了5天,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索赔。事件3:桥梁构件吊装安装后,A公司立刻拆除塔式起重机,改用卷扬机运送工程材料,C公司原计划由建设单位协调使用塔式起重机吊装某设备的设想落空后,提出用A公司的卷扬机运送,A公司提出卷扬机吨位不足,不能运送。最后,C公司只好为机房设备的吊装重新设计方案;C公司就新方案的实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的违法分包行为有哪些?

答案:
解析: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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