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一造新教材7月初出版,拿到教材怎么用?

发布时间:2021-07-09


2021年一造考试教材什么时间出版?使用旧教材备考复习可以吗?都7月了,离考试还有不到4个月,拿到教材还能学完吗?,今天我们就来答疑解惑一下

一、2021年一造考试教材什么时间出版?

官方已经在5月份的时候发布教材会出版的公告,所以2021年造工程师价的教材一定会出,按照往年出版时间,一般6月份会正式出版,但今年一直没有出,可以预估,最晚7月上旬新教材会面世,但没有新教材目前也不会影响咱们一造的复习节奏,目前按部就班跟着老师先学就稳稳的。

目前已经确定2021年水利的教材不会变动,可沿用2019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教材,由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复习。

二、使用旧教材备考复习可以吗?

可以,但不建议。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并不贵,而且教材是备考中一定要有的工具,建议不管是新考生还是老考生都要购买新教材,能够方便学习。因为使用老教材,需要花时间去记录变动笔记,如果标记不到位,可能会遗漏变化内容。另外查询和学习变动内容时也很不方便。

三、都7月了,离考试还有不到4个月,拿到教材还能学完吗?

离备考将近4个月,所以,时间是完全足够,每个阶段安排好合理的备考节奏,进步还是很明显的,通过考试也是不用担心的。

第一阶段:教材出来后,先过教材变动点,一般变动的考点很容易成为今年考试的重点,然后跟着课程过教材,以习题为辅助进行强化考点,视频讲义学习完,课程过一遍,教材起码也得过完一遍;如果备考时间比较充足,那教材和课程起码都要过2遍。

第二阶段:刷题就是本阶段的重点任务之一,大家可以拿近五年的历年真题进行练习,特别是案例一定要自己动手去做题,做完再对照答案,看看自己的差距在哪?一定不能对着题目去看,因为看着题目感觉自己都会了,但一考试都不会做,所以一定要自己按考试要求去动手做题。

最后冲刺:冲刺阶段,听推荐的冲刺课程,查缺补漏,不会的重点自己再去反复看,做历年真题、查看错题记录、总结记忆知识点阶段;尤其是考前,一定要知道应试技巧,不然到考场上,一紧张,脑中一片空白,更不用说答题了。

所以,即使还有将近4个月,时间再足够,你都得开始备考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考生带来的所有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为各位考生带来更多新鲜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采用定额单价法编制单位工程预算时,在进行工料分析后紧接着的下一步骤是( )。

A. 计算人、材、机费用

B. 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

C. 复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D. 套用定额预算单价
答案:B
解析:
定额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本步骤如图所示。

[考点]第三章第三节知识点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下列不属于空气预热器主要作用的是()。

A.改善并强化燃烧
B.降低排烟温度
C.减少给水在受热面的吸热
D.强化传热
答案:C
解析:
空气过预热器的主要作用有:
(1)改善并强化燃烧。经过预热器加热的空气进入炉内,加速了燃料的干燥、着火和燃烧过程,保证了锅炉内的稳定燃烧,提高了燃烧效率。
(2)强化传热。由于炉内燃烧得到了改善和强化,加上进入炉内的热风温度提高,炉内平均温度也有提高,从而可强化炉内辐射传热。
(3)减少锅炉热损失,降低排烟温度,提高锅炉热效率。C选项属于省煤器的主要作用。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规定,关于现浇混凝土柱工程量计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梁板矩形独立柱工程量按柱设计截面积乘以自柱基底面至板面高度以体积计算
B.无梁板矩形柱工程量按柱设计截面积乘以自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上表面高度以体积计算
C.框架柱工程量按柱设计截面积乘以自柱基底面至柱顶面高度以体积计算
D.构造柱按设计尺寸自柱底面至顶面全高以体积计算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391
现浇混凝土柱包括矩形柱、构造柱、异形柱等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柱高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工人工作时间中的损失时间包括( )。

A.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
B.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C.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D.休息时间
E.偶然工作时间
答案:B,C,E
解析:
2020版教材P56
工人工作时间可以分为必需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两类,其中损失时间包括多余和偶然工作时间、停工时间和违背劳动纪律所引起的工时损失,停工时间包括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和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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