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中的五大陷阱!

发布时间:2019-04-07


在二建建筑工程中存在着不为人知的陷阱,你知道吗?

但相当一批合同意识、企业社会信誉意识差的业主,恰恰就利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制度的漏洞,违反建筑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采用预算控制价低于其成本价的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漏算和少算实体工程消耗量,并且故意不发施工图给投标人核算,从而诱使投标人陷入其精密设置的圈套。
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

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签订违约责任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4.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5.在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作为中国建筑行业的重大改革举措,在这几年的实践中已备受推崇。它不仅为整个行业与国际接轨铺平了道路,也给工程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了效率的提升。学会如何运用其中的“门道”化陷阱为馅饼才是一个深究的利润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B.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C.投标人投标截止日期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D.投标人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E.投标人必须为工程所在地当地企业
答案:A,B,D
解析:
2019版教材P135页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参加投标项目是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所允许的,并且投标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承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建设项目。
(2)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做出规定,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
对于参加建设项目设计、建筑安装以及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施工许可证,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5)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6)荣誉情况。


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B.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承担清偿责任
C.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只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D.因拖欠工资发生大型群体事件,只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列入黑名单
答案:A
解析:
A正确,BC错误,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D错误,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在设备基础测量工作步骤中,设备基础放线的后一步工作是()。

A.熟悉基础设计与开挖工艺
B.设备基础位置的确认
C.设备基础标高测量
D.标高基准点的确认
答案:D
解析:
2019版教材P17页
设备基础的测量工作大体包括以下步骤:设备基础位置的确认,设备基础放线,标高基准点的确认,设备基础标高测量

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涨幅较大,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多次协商调整材料价格,但未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在协商过程中,建设单位更换了现场代表。关于该施工合同的变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变动,该合同视为无效
B.由于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变动,该合同视为未变更
C.双方对材料价格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D.双方对材料价格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按市场价格变更
答案:C
解析:
现场代表变动属于合同主体(当事人)变更。《合同法》规定,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材料价格变更”属于合同内容变更,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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