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可以在异地报考吗?可以跨省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0-02-07


二级建造师可以在异地报考吗?可以跨省考试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准备用一篇文章的形式来呈现给小伙伴们这样小伙伴们就可以清清楚楚的明白啦!小伙伴们一定要来看看,相信小伙伴们看完以后就知道我们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可不可以在异地报考了,具体的内容如下:
我们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是比较灵活的,是可以在异地报考的,具体的我们来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我们准备的资料吧。
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可以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也就是说,二级建造师考试可以跨省报考。但是注册的时候,所要注册的公司,必须是考生得到二级建造师所在的考试地的单位,初次注册必须是考试当地的单位。当开始进行转注时,则可以换成是其他地方的单位。因为二级建造师考合格后,需要有一个注册的过程。必须在当地的系统上进行注册,并用当地单位的身份验证。
那么下面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具体的考试报考条件吧。看看我们的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报考条件中都有什么样的规定和要求。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相关说明: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我们的相关专业的报考的小伙伴们要求是不一样的哟。我们的学历要求是专科以上就可以了,但是小伙伴们还得注意的就是一个工作年年限的问题,如果没有达到要去也是不可以报考的哟。那小伙伴们我们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我们讲解的报考条件就说完了,上述的考试介绍以及考试的报考条件都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小伙伴们精心准备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们,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所有报考的考生们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不负光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提交了索赔文件后,干扰事件对施工造成持续影响,这种情况下承包人的正确做法位()。

A.只需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28d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B.按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提交延续索赔通知,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28d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C.按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提交延续索赔通知,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36d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D.按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28d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答案:B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263页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不包括( )。

A.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B.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C.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D.原判决适用的法律已被废止的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325页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②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⑤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⑥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⑦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⑧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⑨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某施工单位拒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且拒不改正,可对该施工单位处一定数额的罚款,其额度为()。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258页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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