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0年天津第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3
各位考友们,大家期待的二建的公示结果出来了,赶快查询自己是否在天津二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中吧,小伙伴们也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建造师申请注册注意事项吧!
一、关于2020年第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公示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接件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和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委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天津市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建筑[2007]589号),经审核,现将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336人,予以公示。其中:董学珍等12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闫学超
等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 魏强 等19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四、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五、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五、增项注册条件所需资料: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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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C、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以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D、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B.机械
C.方法
D.环境
E.材料
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及环境(Environment)”等五大方面,即4M1E。
A.包括监督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质量行为,但不包括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
B.包括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但不包括监督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质量行为
C.既不包括监督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质量行为,又不包括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
D.既包括监督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质量行为,又包括检査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除按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外,还必须取得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 )。
A.水土保持方案B.水土安全规划
C.水利用方案D.水土利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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