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牢记于心! 2020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须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万丈高楼平地起,唯有牢固的地基支撑才能让其屹立不倒。以为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就万事大吉的小伙伴们可就大错特错了!没错!没注册的二建证书就是废纸一张,不值一钱。所以拿到证书的小伙伴,赶快行动起来去注册吧!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以下的一些注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方能执业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6930日住建部公布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相关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的是第七条、第八条中的内容,另将“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61020日起施行。

2、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77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函。与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比,共有九大变化值得关注。

3、注册证书电子化

目前有上海,江苏,浙江,陕西四省开始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停发纸质注册证书,已发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理初始、变更、延续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4、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的六项业务

业务包含初始、变更、延续、增项、注销、重新注册。办理注册业务不收取任何中介或许可费用。

1)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4)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5)注销注册

证书注销注册,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6)不予注册

被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二、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常见问题

二级建造师与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是否冲突?

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同一专业,那就只能用一个。如果二级的已经注册,那要么就把二级办理注销,然后注册一级;要么就把一级跟二级的注册在一起,那二级建造会自动注销。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不同专业,那把二级跟一级的注册在一家单位就成了,这种情况,这俩证书就只能在本省内使用了,不能跨省,所以还是建议把二级注销。

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考试过程中不要慌,沉着应对。以上就是2020年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须知的一些内容,希望各位考生牢记。还有就是在考前,千万别熬夜,考试过程中别喝太多的水,稳住心态,稳扎稳打,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

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回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工程质量的()。

A.操作依据
B.控制全程
C.客观见证
D.全部面貌
答案:A
解析:
2019版教材P343页
(1)资料检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是()。

A.建设单位
B.建筑施工企业
C.建设监理单位
D.政府安监部门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208页
企业及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重大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 )。

A.领导责任
B.经济责任
C.监理责任
D.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41页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施工组织方案
B.拆除建筑物的措施
C.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
D.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概要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251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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