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2020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吗?

发布时间:2020-01-06


在报考2020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一建的报考条件和报考的时间,千万不要错过了报名的时间!如果错过了我们就只有等待下一年了,这样我们就浪费了一年,你想想你有多少个一年可以浪费,尤其是上班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所以想要考试先得确认自己有没有报上名。今天就具体来了解一下报名的条件和报名时间。

2020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已公布:2020919-20日,各位考生要知道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主要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所以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要知道《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题。

1.《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3小时,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为4小时。

接下来了解一下报考的条件:

1.报考人员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

2.报考人员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报考人员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报考人员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报考人员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2科”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如果你们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那你们就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增报专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好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么多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如果你们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事,可以去51题库考试学习网官网找答案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OTN的描述,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管理一个波长
B.可以同时管理多个波长
C.可以保持与现有SDH网络的兼容性
D.以DWDM与光通道技术为核心
E.基于时分复用技术
答案:B,C,D
解析:
P50
OTN 可以保持与现有SDH 网络的兼容性; SDH 系统只能管理一根光纤中的单波长传输,而OTN 系统既能管理单波长,也能管理每根光纤中的所有波长,随着光纤的容量越来越大,采用基于光层的故障恢复比电层更快、更经济。
光传送网(OTN )是一种以DWDM 与光通道技术为核心的新型传送网结构
SDH 传送网是一种以同步时分复用和光纤技术为核心的传送网结构

某拦河水闸工程,采用一次拦断围堰法施工,围堰为土石围堰。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
事件:
事件 1:水闸基坑开挖过程中,为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单位一次性将基坑挖至坑底设计高程,此时遭遇局部深层淤泥层,该情况在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中未能反映。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进行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了处理。
事件 2:在导流设计前,施工单位在围堰工程位置进行了补充地质勘探,支付勘探费 1万元。施工单位按程序向监理单位提交了索赔意向书和索赔申请报告。
事件 3:上游围堰背水侧发生管涌,施工单位在管涌出口处采用粘土进行处理。随后围堰局部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监理批准,对本工程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随后项目法人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初步结果为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四个责任制”。
事件 4: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在 48 小时内向有关单位提出了书面报告,部分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2)事故发生的时问、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3)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以及联络方式。
事件 5:在施工过程中,上级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质量监督巡查,并注重对参建单位质量工程进行考核。
问题:
1. 事件 1 中有何不妥,应如何处理。
2. 事件 2 中,索赔的费用为多少?
3.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 9 号),指出事件 3 的质量事故类别。指出事件三中事故处理有哪些不妥,如有请改正?指出“四个责任制”具体内容。
4. 事件 4 中,除上述内容外,项目法人还应报告哪些内容?
5. 根据《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351 号),涉及建设项目质量事故应急处置主要内容有哪些?
6. 根据《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质量监督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1)施工单位一次性将基坑挖至坑底设计高程不妥;
理由:临近设计高程时,应留出 0.2~0.3m 的保护层暂不开挖,待上部结构施工时,再予挖除。
(2)遭遇局部深层淤泥层为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应承担工期和费用补偿。
2. 施工单位不能索赔。因为该补充地质勘探的对象是围堰工程,为临时工程。
3.(1)较大质量事故。
(2)不妥之处:
① 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不妥,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
② 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对事故进行了处理不妥,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备案。
③ 项目法人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不妥,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调查。
(3)“四个责任制”指从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制、从业单位领导人责任制、从业人员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
4. 项目法人还应报告:
(4)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351 号),涉及建设项目质量事故应急处置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质量事故报告;
(2)质量事故应急处置;
(3)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等。
6. 对施工单位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管理机构的组建和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的检测情况,施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工程质量评定是否及时、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




答案:
解析:
(1)继续要求业主签订合同。
(2)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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