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知识点:代理合同内容
发布时间:2020-08-11
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时间已经推迟至11月,小伙伴们备考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知识点:代理合同内容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内容
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的内容根据当事人不同需要会有所变化,但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具有共性的。一般情况下,土地登记代理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没有主体,合同就不成立.主体不明确,其权利义务关系就无法明确。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主体包括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委托人,土地登记代理人必须以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不能以土地 登记代理人个人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合同。通过明确主体关系,使土地登记代理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2.代理事项
代理事项是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客体.客体是指合同主体在履行权利与义务时的共同指向。没有客体,合同的权利义 务就失去目的。
3.代理成果与质量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成果一般以文件资料、书面报告等形式体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保障合同的履行,对代理成果的形式和质量的要求需要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4.代理权限范围
代理权限范围即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中规定的授权范围,是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行为的约束。
5.代理费用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时间要求代理费用是指委托人在接受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成果的同时付给代 理人的劳务报酬。
6.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中权利与义务完成的时间,也是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依法存在的效力期限,同时也是确定违约 与否的因素之一。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保护守约方的利益。违约责任条款应列明当事人双方违背合同规定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纠纷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方式是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手段和途径。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使用的处理方式通常有协商、调解、仲裁和申诉四种方式。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四荒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C.国家征收
D.农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宅基地变更
E.乡(镇)村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引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
B.回避制度
C.行政公开制度
D.说明理由制度
B.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
C.因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使用者
D.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三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E.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确定使用权
B.《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C.《土地改革法》
D.《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B.国土资源部
C.省级人民政府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B.土地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C.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D.乡级人民政府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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