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考试复习知识点记不住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1-09


面对土地代理人需要记忆的繁多的知识点,大家会不会觉得很难很头疼呢?复习阶段有大量的知识点要学习,记忆量是相当大的,但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遗忘,老是记不住怎么办?所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些方便记忆的方法,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结合实际法

大家都知道在土地代理人的考试中,有很多知识既是考试的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工作中要用到的。实际工作中就能接触到的东西,是很容易理解和记忆的,注重实用性知识,既符合考试有大量实务内容的特点,又能够帮助考生紧密联系实际工作,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2. 思维导图法

思维导图是当下比较流行的框架学习利器。通过导图的梳理,让你一下子就可以掌握知识的全貌和主干,然后顺着框架向枝干去延伸,这样就能有条理的掌握全部知识了。让课程要点可以非常清晰地保留在考生的记忆里。

3.关键脉络法

在很短的时间内,考生要学习大量的内容,学习任务重,内容多。面对繁杂的内容,学习的最好的方式是要抓住要点。想完全记住所有内容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知识都有一个主次轻重,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就需要抓住关键脉络。没有体系,没有主干,就无法将知识串连起来,更别提应用了。考生可以参考历年分值分布来区别各章节的主次轻重。

4.目的激励法

每一个技术章节,如果只是单纯地去读,你会找不到重点,会觉得非常平淡,但是如果你告诉自己,看完这个章节,你就马上要负责这个项目了,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因此,在你读的时候感觉是不一样的。你会带着专注力去读,会带着目的去读,因此,当你看完之后,你记下的东西一定很多。

5.如果想牢记,必须要理解

单靠背诵记忆与理解记忆完全是两种概念。只对教材进行阅读背诵记忆,而不进行有效的理解记忆,只能让你暂时记住知识,如果之后不对知识进行有效复习,知识点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忘却,所以理解才是记忆的最好前提。

好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学习方法,这些学习方法可能不一定全部都适合你,但是总有一种是你适合的,大家试试吧,祝每一位考生都能考出好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施坚持(  )制度。

A.单一代表、分级行使
B.多级代表、分别负责
C.单一代表、统一行使
D.多级代表、统一负责
答案:A
解析:
我国采用的是“单一代表、分级行使”的制度,《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单一代表制的体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则是分级行使制的体现。

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  )。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五年
答案:C
解析:
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下列关于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中权属审核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A.申请人必须是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的国有独资公司
B.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境外上市企业的资产处置方案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C.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改制的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D.涉及宗地分割的,分割后各宗地面积之和应等于分割前宗地面积
E.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期限应符合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
答案:C,D,E
解析:
申请人并不仅仅限于国有独资公司,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控股公司、集团公司也可以申请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境外上市企业的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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