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怎么复习?

发布时间:2021-12-19


请问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怎么复习?


最佳答案

实务复习

第一大特点就是:脱离实际工作。这个好理解,因为工作是条条大道通罗马,这样怎么出题?而考试,必须得一条大道通罗马。所以,书上模棱两可不清不楚,一个问题有多种说法和答案的,无视之。

第二大特点就是:98%内容属于文科考试。虽然是工程的事情,但考试绝对属于文科。记忆、理解的东西占绝大多数,不需要万恶的微积分和结构力学等课程的支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隧道进洞测量是将洞外的( )引测到隧道内,使洞内和洞外建立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

A.坐标
B.高程
C.方向
D.平面位置
E.角度
答案:A,B,C
解析:
2020版教材页码P12-13
进洞测量将洞外的坐标、方向和高程引测到隧道内,使洞内和洞外建立了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

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

A、施工合同订立时,工程款支付条款显失公平
B、另行签订的与备案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C、承包人对合同的价款有重大误解的
D、发包人胁迫承包人签订的
E、承包人将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的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撤销合同。选项B为阴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选项E为违法行为,也是无效合同。

下列发生在工程施工中的事项,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总承包单位为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B.施工单位按照约定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C.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办理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项
D.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垫付了行政罚款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