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可以考监理工程师吗?

发布时间:2021-03-06


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可以考监理工程师吗?


最佳答案

所学专业只要为工程类、工学或管理学门类的人员即可报考监理工程师。因为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属于工学类专业,因此可以报考监理工程师,但同时还需满足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符合三项要求的人员就能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类专业包括:
机械类: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专业。
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专业。
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等专业。
交通运输、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工程、轮机工程等专业。
地质类、矿业类: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工学类专业包括:
机械类、电气信息类、仪器仪表类、矿产石油类、能源动力类、材料类、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水利水电类、土建类、轻工纺织类、生物类、农林类、以及武器类等。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包括: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等。
监理工程师报考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水泥,使用前进行约定的性能检验,应由 ( )

A.监理人负责检验,发包人承担检验费用
B.监理人负责检验,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
C.承包人负责检验,发包人承担检验费用
D.承包人负责检验,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
答案:C
解析:
无论谁采购的材料,使用前检测一定是由承包人检测,但费用谁采购谁负担。

采购方验收运抵施工现场的钢板时,适宜检验供货数量的方法是()

A、衡量法
B、理论换算法
C、经验鉴别法
D、物理试验
答案:A
解析:
数量验收的方法主要包括:衡量法、理论换算法和查点法。其中的衡量法,即根据各种物资不同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尺、检斤,以衡量其长度、面积、体积、重量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如胶管衡量其长度;钢板衡量其面积;木材衡量其体积;钢筋衡量其重量等。本题验收物资为钢板,故应用衡量法。

不属于保险制度上的危险的具体表现的是(  )。


A.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B.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C.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D.发生金额的不确定性
答案:D
解析:
考点:“保险概述”。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①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②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③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2亿元,工期24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480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
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
事件2: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314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240万元。最终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
事件3:A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4:A、B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A监理公司无关。
事件5:监理过程中,A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
事件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
<1> 、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 、事件5中,A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事件1无不妥之处。
事件2不妥之处:A、B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
事件3不妥之处:仅A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
事件4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5不妥之处:A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
事件6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2.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A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