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工程应编制哪些监理实施细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25


室外工程应编制哪些监理实施细则是什么?


最佳答案

1. 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工艺)楷况或特点
2. 监理依据(应包括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
3. 监理目标的分解
4. 监理人员职责的分工及作业计划
5. 质量,投资,进度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措施。 6. 重点部位,关键控制点的监理针对措施及隐患控制 7. 组织协调及合同,信息管理控制重点及实施细则 (1) 投资控制实施细则
① 在承包合同价款外,尽量减少所增加工程费用。 ② 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机会 ③ 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 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实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自检,专检,交工有资料;另一方面,也应制定一套具体,细致的质监措施,特别是质量预控措施。
① 对主要工程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的预控措施,应列成表格 ② 质量措施与方法:审核产品技术合格证及质保证明,抽样试验,考察生产厂家。
③ 对重要工程部位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质量预控措施
(3) 进度控制实施细则
①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可行的网络计划,并在施工中按此组织施工
② 无论乙供材料或甲供材料,设备,必须制定供货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场到位,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③ 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4M1E,即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等的落实情况。
④ 要求施工单位按月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将进度按日分解,以保证计划落实并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⑤ 检查进度落实情况,按网络计划明确关键线路,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月,旬检查进度情况,并安排下一步进度。 ⑥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使其互相配合,支持。 ⑦ 利用经济杆杠,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⑧ 通过建设单位协调好远近外层的关系,为施工创造便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完成后,项目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公司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和实施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分析了项目规模和特点,拟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确定管理层次、确定监理目标和制订工作内容、制订监理工作流程等步骤,来建立本项目的监理组织结构。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工程综合说明;②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③工程量清单;④施工方案;⑤主要材料现设备供应方式;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⑦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⑧施工项目管理机构;⑨合同条件等。为了使监理工作规范化进行,总监理工程师拟以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业监理细则为依据,编制施工阶段监理计划。监理规划中各规定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①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资质;②审核签署对外报告;③负责工程计量、签发中间交工证和支付证书;④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⑤签发开工令。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①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②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控制的分系统;③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检验;④签发合同工程停工令、复工令;⑤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监理员职责:①负责检查及检测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②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③记好监理日志。
【问题】(5)各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划分有哪几条不妥?如何调整?

答案:
解析:
(5)各监理人员职责划分中的问题:(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③、④条不妥,③条中的:“工程计量、签发中间交工证”应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④条也应为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①、③、④、⑤条不妥,③、⑤条应是监理员职责,①、④条应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文件资料包括( )。

A.施工组织设计
B.勘察设计文件
C.分包单位资格报审会议纪要
D.总包单位的资质证书
E.监理招标公告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文件资料分类及编制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文件资料共18项,包括:(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会议纪要;(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10)工程质量检验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13)监理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6)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18)监理工作总结。

下列各项中,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有()。

A.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答案:A,C,D
解析:
考点: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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