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9-04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内容有哪些?


最佳答案

(1)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2)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3)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4)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5)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6)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7)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8)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9)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10)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建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这是建设工程监理(  )的具体表现。


A.服务性

B.科学性

C.独立性

D.公正性
答案:C
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监理性质——独立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明确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独立是工程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为此,《建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焦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焦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某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提出降价要求。对该降阶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 )招标人的要求。

A.应当接受

B.可以接受

C.应当拒绝

D.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C

某国际工程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其开挖土方的工作量超出原标书里规定的工作数量,对此,他要求索赔展延工期和经济赔偿。
【问题】(2)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该项索赔?

答案:
解析:
(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方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分清责任归属,剔除不合理要求,拟算出合理赔款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此后,与承包方谈判。若双方达成协议,监理工程师可以提出一个合理的单位成价格作为最终处理意见,并报送业主,相应通知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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