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相关规定,大家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05-12


近年来报考房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越来越多,通过考试的小伙伴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开始关注关于房产经纪人的相关规定,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为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了相关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成立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两部领导下,负责开展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各地考试的工作是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由各地自行确定。

3、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是从2002年度开始,原则上是每年举行1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首次开始举行时间是2002年10月份。

4、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科目。分别是:《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房地产经纪概论》和《房地产经纪实务》。考试共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5、考试成绩实行四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6、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其中特别注意:

(1)凡在2005年以前(包括2005年),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需要先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

(2)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这一科目。

(3)参加考试必须是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会发给申请者准考证。考生根据准考证的内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7、国务院各部委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的人员,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的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

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编写和确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指定用书及有关的参考资料,并负责考试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

上述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房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房产经纪人考试信息,可以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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