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详情

发布时间:2021-05-14


2021年上半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已经结束,大家都知道通过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后还需要大家到指定地点进行注册,才能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近日,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官网公布了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标题: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第11号)

二、依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

三、主要内容。

经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审查,简强等28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陈玉莲等2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兰玉坤等3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崔岩等34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沈冬等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林家珍等3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凡是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金宝等33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王菁等4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以上就是公告的全部内容,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

以上就是公告的全部内容,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原文链接:http://www.agents.org.cn/article/info-1831.html

注意事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如还需使用该证书,持证人就要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持证者的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变更执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而再次注册者,除符合规定的第十七条规定外,持证者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上述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第十一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附件:

1.2021年第11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

2.2021年第11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经纪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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