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一)

发布时间:2020-08-21


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已经推迟至11月份,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土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的部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部分 不动产与不动产权利概述

一、不动产的特征与分类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基础知识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的特征

2.不动产的分类

(三)考试基本要求

熟悉:不动产的特征。

了解:不动产的分类。

二、不动产权利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权利基础知识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权利的特征

2.不动产权利的分类、设置原则

3.我国不动产权利制度的历史变迁

4.国外及有关地区不动产权利制度借鉴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权利的特征、分类、设置原则,以及不动产权利产生和变动生效的要件。

熟悉:我国不动产权利制度的历史变迁。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权利制度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不动产所有权

一、不动产所有权的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内外不动产所有权基本理论和发展演变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3.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熟悉: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二、土地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国家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权利灭失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三、房屋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2.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了解: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四、森林、林木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森林、林木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与灭失。

了解: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五、相邻关系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相邻关系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2.相邻关系的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相邻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了解: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的部分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大纲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子系统的模块中,数据管理模块的功能有(  )。

A.进行空间数据的制图输出
B.提供各种方式的检索与查询功能
C.进行数据导入导出
D.进行投影与坐标变换
E.进行数据格式转换
答案:B,C,D,E
解析:
数据管理模块提供各种方式的检索与查询功能,可进行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格式转换、投影与坐标变换、删除与更新、备份与恢复、数据压缩、数据字典管理等。

甲乙签订合同,由甲出售一头水牛给乙,乙已经付款,现履行期已到,则乙对甲享有的权利为(  )。

A.绝对权
B.相对权
C.期待权
D.既得权
E.人身权
答案:B,D
解析:
已经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即具备现实性的权利,为既得权。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只具备现实可能性的权利为期待权。

沙河乡柳树村内有乡办企业一家,村办林场一片。村内的耕地,过去由生产队集体耕种,以后生产队改为组,由各级发包给本组的农户。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认定正确的是(  )。

A.所有这些土地都归沙河乡所有
B.乡办企业用地和林场土地归沙河乡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
C.林场土地归柳树村所有,其余土地归沙河乡所有
D.乡办企业用地归沙河乡所有,林场土地归柳材村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
答案:D
解析: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①基本主体为村民集体所有;②次一级的有村内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如某村有三个生产队(互助组),每个生产队都可成为独立的所有权主体;③高一级的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尊重历史和现实、分阶段处理的原则,在确权工作中,应当(  )。

A.依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
B.充分考虑当前土地使用的实际状况
C.正确处理国家所有土地与集体、个人所有土地之间、集体之间、个人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D.避免引起社会矛盾
E.要有利于人民生产和生活
答案:A,B,D,E
解析: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能够成为土地的所有者,个人不得拥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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