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落实《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8


河北省落实《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了,现将有关内容分享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规定”和“办法”是规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提高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全国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和抓手,对广泛调动计量技术人员履职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筑牢质量基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管计量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负责,计量职能部门要担负起落实“规定”和“办法”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做到任务明晰、计划周全、措施有力,确保“规定”和“办法”在全省有序实施。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依法授权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机构)要严格标准,自觉把规定要求执行好,确保人员资质满足要求。

二、精心部署,有序推进。

一是做好宣传发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规定”和“办法”的宣传活动,要积极为计量技术人员参加注册计量师考试创造条件,鼓励所在系统计量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形成一种学专业、精专业、提素质、强能力的氛围。二是做好贯彻落实。省、市级技术机构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在202012月底前取得所从事检定项目的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县、区级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专业人员,在202112月底前取得所从事检定项目的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注册证。自202211日始凡未取得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检定人员不得开展相应的计量检定活动。在取证过程中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仍视为有效证件。其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根据需要考取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省局不再发放注册计量师证书。注册计量师的注册申请由技术机构按照《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统一申请。三是做好继续教育。要注重现有注册计量师的能力提升,加强从事计量检定任务的计量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计量技术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三、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引导所属技术机构的专业人员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注册工作的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必要时约谈主管领导,以确保注册计量师制度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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