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注册注意事项,必看!

发布时间:2022-01-19


小伙伴们注意啦,千万不要以为证书拿到手就完事了,证书还需要注册的。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了解注册计量师证书的注册流程,一定要来看看!

1.现场领取: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执业注册中心)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

2.邮寄:网上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

3.下载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

携带资料: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

(二)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五)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计量检定员证》;

(六)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相应的要求如下:

第二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的申请表;

(二)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四)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和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五)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计量师变更专业类别或执业单位的,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注册证件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一)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的申请表;

(二)与变更后的专业类别一致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三)聘用单位同意变更专业的证明;

(四)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五)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证明。

第二十四条 注册计量师因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其《注册证》失效。

第二十五条 注册计量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注册计量师本人或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应注册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四)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

(七)聘用单位被依法取消计量技术工作资质的;

(八)因本人过失造成利害关系人重大经济损失的;

(九)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因在计量技术工作中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应当予以撤消,并由注册审批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被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的人员,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 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注册有关情况。当事人对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计量师延续、重新申请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期内,注册计量师应当按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教育。

以上就是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注册计量师证书注册流程的内容,记得收藏起来哟!想知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计量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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