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城市规划实务》

发布时间:2019-07-19


1. 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与评析

1.1 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

1.1.1 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的编制

1.1.2 熟悉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

1.1.3 掌握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方案的编制

1.1.4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

1.2 城市规划方案的评析

1.2.1 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1.2.2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1.2.3 掌握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2. 城市规划文件的似定

2.1 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书的拟定

2.1.1 熟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书的基本内容

2.2 城市规划文本的拟定

2.2.1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的格式与内容

2.2.2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格式与内容

2.3 “一书两证”的拟定与核发

2.3.1 掌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格式与内容

2.3.2 掌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要求

2.3.3 掌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要求

2.4 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

2.4.1 掌握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内容

2.4.2 掌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内容

3.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案件的处理

3.1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

3.1.1 掌握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核定

3.2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析

3.2.1 掌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分析综合评价

3.3 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

3.3.1 掌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内容及综合评定

3.4 违法用地和建筑的查处

3.4.1 掌握违法建设的界定及查处对策

3.4.2 掌握违法用地的界定及查处对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 )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A.乡、镇人民政府
B.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县人民政府
C.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经乡、镇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注】申请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部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在行政法的渊源中,(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贸易、法律、军事等方面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

A:国际条约
B:行政协定
C:国际公约
D:国际惯例
答案:B
解析:

根据《城市给水规划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 )m的要求。

A.24
B.26
C.28
D.30
答案:C
解析:
《城市给水规划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条文说明第3.0.3条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六层住宅所需的最小水头,以保证六层住宅由城市水厂直接供水或由管网中加压泵站加压供水,从而多层住宅建筑屋顶上可不设置水箱,降低水质污染的风险。

排涝泵站规模根据( )确定。

A.城市水系格局
B.排涝标准
C.雨水管渠布置
D.服务面积
E.排水分区内调蓄水体调蓄能力
答案:B,D,E
解析:
排涝泵站是城市排涝系统中的主要工程设施,其布局方案应根据排水分区、雨水管渠布置、城市水系格局等因素确定。排涝泵站规模(即排水能力)根据排涝标准、服务面积和排水分区内调蓄水体调蓄能力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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