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1-05-15


2021 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预计7-8月开始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完善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等待系统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学历学位核验时间原则上 24 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对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做出诚信承诺。虚假、不实承诺考生,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报名时请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严禁代报名。

历年考试安排时间如下:

考试年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20年 本年度考试取消 本年度考试取消
2019年 8月1日至8月6日 10月19日-20日
2018年 8月24日至8月30日 10月20日-21日
2017年 8月21日至8月28日 10月20日-21日

(一)《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 3 科均为客观题,使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相关要求的内容不应包括 ( )

A.出让地块的面积
B.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C.出让地块的开发强度
D.出让地块的理由
答案:D
解析: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配置原则等相关控制指标和要求,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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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通用水泥贮存3个月后强度下降约为( )。

A:15%~30%
B:15%~25%
C:10%~20%
D:5%~10%
答案:C
解析:
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经受各种破坏因素的作用而能保持其使用性能的能力,称为建筑材料的耐久性。水泥在正常条件下,通用水泥贮存3个月后,由于材料本身的组成成分和结构的不稳定,所处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使水泥本身内部发生一定物理的、化学的作用,强度下降,直至失效。因此,通用水泥有效期从出厂日期算起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视为过期水泥,一般应通过试验决定其如何使用。

城市规划的实施就是为了使城市的功能与物质性设施及空间组织之间不断地协调,这种协调主要体现在( )。

A.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在空间和时序上有序安排城市各项物质性设施的建设,使城市的功能、各项物质性设施的建设在满足各自要求的基础上相互之间能够协调、相辅相成,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
B.根据城市的公共利益,适时建设满足各类城市活动所需的公共设施,推进城市各项功能的不断优化
C.适应城市社会的变迁,在满足不同人群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取得相互之间的平衡,同时又不损害到城市的公共利益
D.有助于及时纠正城市建设活动中所出现的偏差,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E.处理好城市物质性设施建设与保障城市安全、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等的关系,全面改善城市和乡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答案:A,B,C,E
解析:
城市规划的实施就是为了使城市的功能与物质性设施及空间组织之间不断地协调,这种协调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①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在空间和时序上有序安排城市各项物质性设施的建设,使城市的功能、各项物质性设施的建设在满足各自要求的基础上相互之间能够协调、相辅相成,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②根据城市的公共利益,适时建设满足各类城市活动所需的公共设施,推进城市各项功能的不断优化;③适应城市社会的变迁,在满足不同人群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取得相互之间的平衡,同时又不损害到城市的公共利益;④处理好城市物质性设施建设与保障城市安全、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等的关系,全面改善城市和乡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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