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2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青海省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已经结束,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布了最新的合格人员名单,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海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 。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6日

具体的合格人员名单如下: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青海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名单,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城乡规划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随时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城乡规划法》,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是( )。

A.城市人民政府
B.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C.建设单位
D.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
答案:B
解析:
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行政案件判决时,对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应( )。

A.可以判决变更
B.判决维持
C.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D.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①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②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这些情形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③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④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独立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成果的是(  )。

A:规划文本
B:目标与策略
C:图纸
D:说明
答案:B
解析:
独立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
要使近期建设规划真正能够发挥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功能,必须掌握的几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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