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绩合格人员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5
大家知道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绩合格人员吗?不知道可以去官网看看哦,名单已经公示出来了,通知如下: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6人。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5日。接下来看看城乡规划师考试相关内容吧!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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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不断地变革与探索
C:通过数据控制落实规划意图
D:新时期的发展趋势
E:横向综合性的规划控制汇总
B:粉煤灰
C:废渣
D:炉渣
E:碎屑
B.伦敦“水晶宫
C.英国国会大厦
D.德国魏玛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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