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2019年四川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复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2
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了关于2019年四川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复查通知,有想要了解的同学吗?如果你想要解的话,那就继续看吧!
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结果现已公布,请各位考生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入“成绩查询”栏,查看复查结果。
具体步骤如下:
1.进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2.点进进入人事考试专栏
3.点击成绩查询
4.选择考试年份
5.点击查询成绩
如果还有对城乡规划师还不太了解的也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哦!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希望大家可以好好阅读上面的内容,认为自己成绩有问题的小伙伴一定要进行成绩复查哦!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就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三种
C:四种
D:五种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决定不服起诉后对判决不服的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E.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B.净空等于界限
C.净空小于限界
D.不一定的关系
B:职能单一
C:集聚
D:低水平均衡分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5-19
- 2020-01-28
- 2021-05-19
- 2020-07-12
- 2020-01-28
- 2020-07-12
- 2021-05-15
- 2021-05-19
- 2020-10-25
- 2021-05-15
- 2019-07-19
- 2020-07-12
- 2021-01-02
- 2019-07-19
- 2018-08-30
- 2021-05-19
- 2019-07-19
- 2020-01-29
- 2020-01-29
- 2020-04-12
- 2018-08-24
- 2020-10-25
- 2021-05-15
- 2020-10-24
- 2020-07-12
- 2021-05-19
- 2020-07-12
- 2020-07-12
- 2020-01-29
- 20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