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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8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师逐渐成为热门职业,想要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书的同学们需要了解些什么呢?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生态环境部召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会议内容,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4月3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用改革增强环评制度的活力。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协防助攻。下面优路教育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同志,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有关同志,生态环境部机关有关司局、各督察局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用改革增强环评的活力

会议总结十八大以来环评改革成果,分析明确环评制度改革的方向,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十八大以来,全国环评改革成绩突出,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会议强调,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定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要求,牢牢把握“放管服”环评改革总体方向,用猛药去沉疴,用改革增强环评制度的活力。既要强化环评制度的严肃性、制约性和刚性,严格依法行政,该严的要严、该管的要管、该查的要查;又要契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的改革,该改的要改、该放的要放、该简的要简。

会议提出,2018年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要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实施,建立系统性分区生态环境管控体系。要严格环评制度执行,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协防助攻。要用大数据创新环评管理,全面提高环评质量。

如何深化环评改革?

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统筹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和产业发展,重点把握六项原则。

(一)依法创新。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机制,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二)分类审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审批。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依据,采取备案和审批方式进行分类审批管理。

(三)严守底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对于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区域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项目,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四)提升服务。建立并完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由政府负责完成的工作机制,督促园区管委会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提升规划环评质量。通过强化技术支撑、取消环保试生产审批、环评文件“瘦身”、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考核、提升环评监测效能等手段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监管。加强对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办法,加大各类项目环保措施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确保环评审批权限放得下、管得住。

(六)公开透明。全面推行环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公开、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环评机制。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生态环境部召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会议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后续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更新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师更多考试资讯,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考试不迷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7年)某企业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东、南、西、北四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进行测量,噪声值分别为67dB(A)、65dB(A)、63dB(A)和61dB(A)。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关于厂界噪声评价结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昼间四侧厂界噪声均超标
B.昼间四侧厂界噪声均达标
C.昼间只有东侧厂界噪声超标
D.昼间四侧厂界噪声平均值达标
答案:C
解析:
直接对标,三类功能区的昼间标准限值为65分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 )。
A、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B、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C、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D、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答案:B,C
解析:
见教材P159。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的挖塘养鱼,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B.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内建窑、建房、挖砂、采石
C.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连续2年以上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D.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答案:D
解析: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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