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20-03-18
在各行各业的职场,每一个公司都是浩瀚宇宙闪烁的星辰,而我们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向往着最为闪烁的哪一颗,可是光芒越是耀眼所聚集的业内高手就越多。如何在成千上万的求职者中出类拔萃,对于我们来讲就是最大的问题。能力不是靠口头的阐述、语言的表达。面试官也没有多余的时间来考察你的工作有多卖力。而此时一个专业证书就是我们最好的名片,有权威机构对于你专业技能的认证,你无需多言亦能闪闪发光。
随着每一个考期的到来,各行各业的考生最为关心的自然是各项考试的方向大纲。大纲直接决定了考试的成败,今天我们就和环境影响评价师是考生们一起来看一看,今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的大纲都有些什么变化。现目前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暂未有相关公告公布。根据历年来的公布时间预计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大纲会在3月份左右发行。另外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发布时间预计同大纲发布时间一致大致时间为2020年3月中旬,总结近年教材变化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每年都会有细微的变化,四个科目都会有相应的增减,但总体变化不算太大。所以参加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的考生可先行参考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变化进行考试复习。待新教材发布后在结合改动地方进行学习。
51题库考试学习网考试中心汇总了2019年环评教材变化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
2019年版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及考试大纲于2019年3月中旬正式发行。经51题库考试学习网考试中心教务老师整理比对,2019年环评变化相对较大,各科目变化比例如下:《环评法律法规》 变化比例为35%左右相对变化调整地方较小;《环评导则与标准》变化比例为40%左右调整比例相对其他科目最高;《环评技术方法》 变化内容30%—40%左右改动内容也较多,主要突出为增加了3章内容;《环评案例分析》基本无变化。根据以往大纲调整惯例,19年大幅度调整后,预测2020即使有改动也为小幅调整,广大考生不必过于担心,可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考试中心,我们将实时关注最新大纲调整,及时作出详细分析与建议,未广大考生的备考通过全程保驾护航,欢迎广大考生咨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未达到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B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C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
D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无需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B:基本草原
C:生态功能保护区
D: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E:以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环评批复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3台20t/h锅炉配套烟气除尘脱硫系统,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60%;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00m3/d,采用二级生活处理工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108m3,配套建设拦挡坝、截排水设施;对手开采沉陷影响的地面保护对象留设保护煤柱。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初步调查获知:工程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并按环评报告书与批复要求对受开采沉陷影响的地面保护对象留设了保护煤柱。试生产期间矿井与选煤厂产能达到2.20Mt/a。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处理量分贝道道480m3/d、8000m3/d。3台20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建成投入运行,排矸场拦挡坝、截排水工程已建成。调查发现,2010年8月批准建设的西气东输管线穿越井田三采区。
环评批复后,与本项目有关的新颁布或修订并已实施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问题:
1.指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还需补充哪些工程调查内容。
2.确定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生态调查范围。
3.在本项目声环境验收调查中,应如何执行验收标准。
4.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还需补充哪些工作。
5.判断试生产运行工况是否满足验收工况要求,并说明理由。
还需补充的工程调查内容大概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过程资料:项目立项时间,环境评价单位,初步设计完成时间,项目施工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和环境监理单位。
(2) 工程概况:煤矿办公区,生活区,环保投资。
(3) 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置图(标明比例尺、工程设施和敏感点)。
( 4 ) 西气东输工程概况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2. 确定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生态调查范围。
(1)与环境影响评价时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致。
( 2) 重点调查矿井首采区(一采区) 、工业场地周边、运肝道路及运煤道路(或铁路专用线)两侧以及排肝场范围内的生态影响。
3. 在该项目声环境验收调查中,应如{可执行验收标准?
(1)采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保部门确认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90 ) 进行验收。
(2) 以新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2008 ) 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进行校核或达标考核。
(3)符合旧标准,又符合新标准,则通过验收:符合旧标准,但不符合新标准,则建议通过验收,但应按新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还需补充哪些工件?
( 1 )首采区沉陷变形及生态整泊。
(2) 工程占地的生态补偿。
(3) 各类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 4 ) 排肝场的生态恢复计划。
(5) 井田土地复垦及生态整治计划。
(6) 厂区及企业运输道路绿化情况。
(7) 对穿越三采区的西气东输工程沿线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5. 判断试生产运行工况是否满足验收工况要求,井说明理由。
(1)满足验收工况要求。
(2) 该项目试生产工况: 2.2 Mt/a /3.00 Mt/a =73.3% ,小于75% 。根据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对于短期内生产能力确实达不到75% 以上的,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 可以进行验收调查。
【考】分析】
本题是根据2012 年案例分析考试真题修改而成。
1. 指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还需补充哪些工程调查内容?
《环境影响坪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1 )检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坪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相符性; (2) 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效果; (4) 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重点气
此考点属于验收调查的工作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范围应包括: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设计文件规定的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 确定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生态调查范围。
《环境影响坪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4 )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重点"。
一般情况下,验收调查范围包括地理范围和工作范围,地理范围指的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件所确定的评价范围和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生态调查范围属于验收调查的地理范围的范畴。
3. 在该项目声环境验收调查中,应如f可执行验收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 5 )判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的正确性"。
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还需补充哪些工作?
《环境影响坪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六、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2 )分析生态影响防护、恢复与补偿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1 )检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坪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相符性; (2) 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效呆; (3) 判断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的合理性"。
5. 判断试生产运行工况是否满足验收工况要求,并说明理由。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中"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5 )判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的正确性"。
一般情况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一生态影响类》中"对于水利水电项目、输变电工程、油气开发工程(含集输管线)、矿山采选可按其行业特征执行,在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的要求,该项目满足验收条件。
工程正常运行一般可理解为:
1项目正常生产或运营:
2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措施正常运行;
3企业各项手续齐全。
B:H2S、二噁英
C:NH3、二噁英
D:NH3、H2S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9-07-18
- 2019-07-18
- 2020-07-27
- 2020-02-17
- 2020-07-31
- 2019-07-18
- 2019-07-18
- 2019-07-18
- 2020-07-31
- 2019-07-18
- 2019-07-18
- 2020-07-31
- 2020-07-31
- 2020-07-31
- 2018-09-21
- 2020-07-31
- 2019-07-18
- 2019-07-18
- 2019-07-18
- 2019-07-18
- 2020-07-31
- 2019-07-18
- 2019-07-18
- 2020-07-31
- 2019-07-18
- 2018-09-21
- 2019-07-18
- 2019-07-18
- 2020-08-06
- 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