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方式

发布时间:2021-10-07


2021年辽宁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都已经结束。通过考试的考生已经拿到了资格证书。想要在2022年考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领取方式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2021年辽宁省鞍山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领取方式,大家可以作为参考。不清楚辽宁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方式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济(高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鞍山考区)发放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济(高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鞍山考区)定于2021年9月16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邮寄办理

(一)鞍山市人社局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二)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1年9月16 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三)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二、现场办理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政窗口领取。具体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办理时间:2021年9月16 日—1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一)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由本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方式办理。

三、其他事项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证书发放服务咨询电话:5591339、5571233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所有内容,相信大家看了后对证书的领取方式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留言,我们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水土保持法》,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电力等大中型工程,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 )同意的水土保持
方案。
A.水行政主管部门 B.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D.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
【点评分析】:本题实际考察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部门。答案显而易见。

从土壤剖面采取土壤样品正确的方法是( )。

A.随机取样
B.由上而下分层取样
C.由下而上分层取样
D.由中段向上、下扩展取样
答案:C
解析:
为了研究土壤基本理化性状,除了研究表土外,还常研究表土以下的各层土壤。剖面土样的采集方法,一般可在主要剖面观察和记载后进行。必须指出,土壤剖面按层次采样时,必须自下而上(这与剖面划分、观察和记载恰好相反)分层采取,以免采取上层样品时对下层土壤的混杂污染。为了使样品能明显反映各层次的特点,通常在各层最典型的中部采取(表土层较薄,可自地面向下全层采样),这样可克服层次之间的过渡现象,从而增加样品的典型性或代表性。 【拓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第6.1.5条规定,采样次序自下而上,先采剖面的底层样品,再采中层样品,最后采上层样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概况,应明确()

A.生产工艺
B.平面布置
C.建设周期
D.占地规模
答案:A,B,C
解析: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