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环境影响评价师报考条件及免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13



小伙伴们看过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你们一起了解一下河北省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免考条件,尤其是不知道的报考人员,更要好好看看这篇文章哦,具体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1年河北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条件及免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注:各个地方的报考条件有所差异,具体的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环评师的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以上内容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2021年河北省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的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属于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

A:《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
B:《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
C:《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D:《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民用机场建设工程》
答案:B,C
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总纲、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构成,总纲对后两项导则有指导作用,后两项导则的制定要遵循总纲总体要求。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包括环境要素和专题两种形式,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为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018-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农业生产经营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建设畜禽尸体集中处置设施
B、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
C、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D、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判断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依据包括( )。
A.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一次最大值
B.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多次平均值
C.排气筒(高于15m)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一次最大值
D.排气筒(高于15m)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多次平均值


答案:A
解析:
A《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了氨气(NH3)、三甲胺[(CH3)3N]、硫化氢(H2S)、甲硫醇(CH3SH)、甲硫醚[(CH3)2S]、二甲二硫醚、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点排污单位应当( )。

A.委托第三方管理和维护监测设备
B.保存原始采样记录,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D.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