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通讯与广电》章节练习(2022-02-06)
发布时间:2022-02-06
2022年一级建造师《通讯与广电》考试共3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通信与广电工程技术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2G移动通信系统主要由()部分组成。【多选题】
A.移动交换子系统
B.操作维护子系统
C.基站子系统
D.移动台
E.微波收发信机子系统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2G移动通信系统主要由移动交换子系统(NSS)、操作维护子系统(OSS)、基站子系统(BSS)和移动台(MS)四大部分组成
2、在太阳能供电系统中,( )抗辐射能力很强,目前主要运用于宇航及通信卫星等空间领域。【单选题】
A.单晶硅太阳电池
B.非晶硅太阳电池
C.砷化镓太阳电池
D.硫(碲)化镉太阳电池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单晶硅太阳电池是目前通信系统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太阳电池,效率高但价格也偏高;非晶硅(或多晶硅)太阳电池是单晶硅太阳电池的替代品,效率和价格适中;砷化镓太阳电池抗辐射能力很强,目前主要运用于宇航及通信卫星等空间领域;硫(碲)化镉太阳电池成本低,但稳定性差,寿命短,同时又会污染环境,所以发展慢;本题正确答案为C。
3、计算机( )网络是一个在分级管理基础上集中式的网络,适合于各种统计管理系统。但任一节点的故障均会影响它所在支路网络的正常工作,故可靠性要求较高,而且处于越高层次的节点,其可靠性要求越高。【单选题】
A.星形
B.网形
C.总线型
D.树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树形结构是一个在分级管理基础上集中式的网络,适合于各种统计管理系统。但任一节点的故障均会影响它所在支路网络的正常工作,故可靠性要求较高,而且越高层次的节点,其可靠性要求越高。
4、微波椭圆软波导应用专用波导卡子加固,其加固间距水平走向约为1m,垂直走向约为( )。【单选题】
A.1.0m
B.1.5m
C.2.0m
D.2.5m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微波椭圆软波导应用专用波导卡子加固,其加固间距水平走向约为1m,垂直走向约为1.5m,拐弯处应适当增加加固点
5、数据通信网不包括( )。【单选题】
A.分组交换网
B.数字数据网
C.IP电话网
D.计算机互联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数据通信网包括分组交换网、数字数据网、帧中继网、计算机互联网,这些网络的共同特点都是为计算机联网及其应用服务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 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B.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C. 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D. 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E.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本题主要考查项目经理的权限。
CD项: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C项属于(2),D项属于(7),故CD项正确。
A项:由施工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而非项目经理。所以A项错误。
B项:项目经理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属于项目经理的职责,而非权限。所以B项错误。
E项: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属于项目经理的职责,而非权限。所以E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选项是CD项。
B.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C.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D.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
E.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20%
2.非传统水源利用:(1)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2)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4)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适宜的部位。(5)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B.第2周末检查时,B工作拖后1周,并影响工期1周
C.第2周末检查时,C工作按匀速进展,完成其任务量的20%
D.第8周末检查时,D工作拖后2周,不影响工期
E.第8周末检查时,E工作拖后1周,并影响工期1周
B.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C.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作为抵押物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D.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E.抵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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