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2022-01-06)

发布时间:2022-01-06


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李某经过长期研究发明了新型混凝土添加剂,2010年2月5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4月5日国家专利局将其专利公告,2011年3月15日授予李某专利权。该专利权届满的期限是( )。【单选题】

A.2030年2月5 日

B.2020年3月5 日

C.2030年3月15日

D.2020年3月15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故A选项正确。

2、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有()。【多选题】

A.甲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签订合同

B.乙公司委托某专家代为签订合同

C.乙公司委托某律师代为民事诉讼

D.丙公司委托某统计公司统计市场占有率

E.丁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代为送达投标书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3、下列选项中,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有()。【多选题】

A.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

B.建筑物前的雕塑作品

C.建设单位的注册商标

D.设计单位绘制的施工图

E.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著作权的作品。1.文字作品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等文字作品、项目经理完成的工作报告等,都会享有著作权。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等文字作品也享有著作权。2.建筑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3.图形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故选ABDE。

4、下列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是( )。【单选题】

A.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D.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取消指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这三种代理终止的不同情形,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显然,选项A、B属于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选项D属于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只有选项C属于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

5、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和()。【单选题】

A.行政处分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故选A。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背景资料  某矿井建设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EPC)发包,总承包内容包括矿井、选矿厂、机修厂、矿井专用铁路线。  设计院A、施工单位B、监理公司C组成联合体1参加投标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D、施工单位B组成联合体2参加投标亦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E、施工单位F、施工单位G组成联合体3参加投标并中标。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监理公司H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总承包方通过招标选择分包方甲、分包方乙为分包单位。分包方组织编写分包项目实施计划,报分包单位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分包方甲在组织实施锚喷巷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顶板冒落事故,其原因是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不严,甚至锚杆数量不足。总承包方因此下达停工整顿指令。

项板冒落事故的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分别由谁承担?由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答案:
解析:

    (1)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1分),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2分)。
    (2)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1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

A.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B.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C.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D.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E.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执行终结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中,采购方提货的,交货日期( )。

A.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B.货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提货日期为准
C.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D.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答案:B
解析:
2020教材P277 / 2019教材P274
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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