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水利工程》每日一练(2020-07-25)

发布时间:2020-07-25


2020年二级建造师《水利工程》考试共3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 )年。【单选题】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相关要求。申请人知识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在20日内核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故本题的答案为C。

2、提高混凝土抗渗性能可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单选题】

A.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改善孔隙构造,减少渗水通道

B.增大水灰比

C.选用适当品种的水泥

D.注意振捣密实、养护充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提高混凝土抗渗性能的措施。提高混凝土抗渗性能的措施有: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改善孔隙构造,减少渗水通道;减小水灰比;掺加引气剂;选用适当品种的水泥;注意振捣密实、养护充分。

3、根据《水法》规定,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报请批准前,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单选题】

A.项目建议书

B.可行性研究报告

C.初步设计报告

D.施工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4、土坝施工放样中的坝身控制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等。【多选题】

A.平面

B.水位

C.高程

D.流量

E.浸润线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

5、水利工程施工分包中,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称为( )。【单选题】

A.工程分包

B.劳务分包

C.企业分包

D.组织分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了由某民营企业(发包方)投资建设的某商业中心工程的施工项目。该工程地下二层,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7000m2,合同价款8590万元,,合同工期400日历天。施工合同中,索赔程序特别约定: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总承包方必须提出索赔意向书,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报送索赔申请书和相关资料,逾期提出视为放弃索赔权。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还约定承包方需垫资施工至地下室结构完,其后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前期垫资款待主体结构封顶后付清,但未约定垫资利息;合同争议条款约定合同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总承包方将土方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某个体运输户。基槽验收合格后,个体运输户未拿到工程款,为此将总承包方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债务。总承包方认为该土方工程属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拒绝付款。事件二:在进行首层顶板的模板(架)施工时,发包方指令将首层以上各层标高由4.50m调到4.80m,但未提供经审图机构签章的设计变更图纸。.总承包方即以变更指令不合法为由暂停施工,总承包方停窝工每天损失4万元。发包方在停工30天后办齐了变更审批手续,工程随即复工。5个月后,工程完工。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方提出了索赔申请书和相关资料,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0万元。发包方以总承包方擅自停工构成违约为由,拒绝索赔签认。工程竣工后,因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在工程结算、垫资利息、停窝工损失等方面争议较大,总承包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该工程的垫资条款是否有效?总承包方主张垫资利息是否能得到支持?分别说明理由。


2.在事件一中,个体运输户要求总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在事件二中,总承包方暂停施工是否合法?要求索赔是否合理?分别说明理由。


4.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对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该工程的垫资条款有效。理由:该工程属于民营项目,法律不禁止垫资施工。总承包方主张垫资利息不能得到支持。理由:合同中未约定垫资利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或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2.个体运输户要求总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合法。理由:土方工程分包行为虽然无效,但已验收合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总承包方暂停施工:合法。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总包要求索赔:不合理。理由:总承包方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阶段才提出索赔,按照合同约定,超过索赔事件结束28d(或逾期)后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4.人民法院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无管辖权。理由:合同中约定出现纠纷时提交(或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工程所在地法院对该合同争议无管辖权。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建筑行业垫资施工、利息约定与支付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和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总分包之间合同是否生效的法律关系以及由此总分包各自承担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供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建筑施工领域中施工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时效问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程合同纠纷约定及解决方式。根据《仲裁法》,当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时,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以向仲裁协议中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即丧失了对该纠纷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该争议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停止诉讼,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这是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





水泥的性能主要决定于( )。

A.熟料组成与质量
B.石膏质量
C.混合料组成与质量
D.水及其洁净度
答案:A
解析:
P15-17
水泥属于水硬性胶凝材料,由水泥熟料、石膏和混合料组成。水泥的性能主要决定于熟料组成与质量,与水发生反应凝结硬化形成强度的主要矿物均由熟料提供。

岩层层面的产状用()描述。

A.走向
B.倾向
C.斜向
D.倾角
E.方位角
答案:A,B,D
解析:
2019版教材P29页
产状用岩层层面的走向、倾向和倾角等三个要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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