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历年真题(2020-01-12)
发布时间:2020-01-12
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考试共3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项目部处理墓穴所增加的费用可否要求计量支付?说明理由。【建造师案例题】
1、可用于高等级道路基层的是()。【单选题】
A.二灰稳定土
B.级配碎石
C.级配砾石
D.二灰稳定粒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査的是常用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的特性。二灰稳定粒料可用于高等级路面的基层与底基层。
1、施工中钢筋接头受力状态不清的,应按()处理。【单选题】
A.受拉
B.受压
C.偏压
D.受剪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受拉、受压的,按受拉办理。
1、针对检查结果,简述对劳务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建造师案例题】
1、事件2中现场占用城市绿地存土方案为何被纠正?给出正确的做法。【建造师案例题】
1、结合图2-1,补充并改正施工方案(2)中施工工艺流程的缺漏和错误之处。(用文字叙述)【建造师案例题】
1、指出黏土保护层压实度质量验收必须合格的原因,对不合格项应如何处理?【建造师案例题】
1、简述填埋场施工前场底基础层验收的有关规定,并给出验收记录签字后缺失的纠正措施。【建造师案例题】
1、下列检验项目中,属于供热管道安装质量检验主控项目的有( )。【多选题】
A.高程
B.中心线位移
C.立管垂直度
D.对口间隙
E.定位焊缝的位置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
1、采用锁口管接头的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工序包括:①开挖沟槽;②吊放接头管;③下导管;④吊放接头管;⑤拔出接头管;⑥灌注水下混凝土;⑦导墙施工。正确的地下连续墙施工顺序是( )。【单选题】
A.⑤→⑦→①→④→②→③→⑥
B.①→⑦→④→②→③→⑤→⑥
C.⑦→④→①→③→②→⑥→⑤
D.⑦→①→④→③→②→⑥→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深基坑支撑结构类型。地下连续墙施工顺序为:开挖导沟→修筑导墙→开挖沟槽→清除槽底淤泥和残渣→吊放接头管→吊放钢筋笼→下导管→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接头管。
1、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中,泥质防水层施工技术的核心是掺加( )的拌合土层施工技术。 【单选题】
A.石灰土
B.砂砾土
C.水泥土
D.膨润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泥质防水层施工技术的核心是掺加膨润土的拌合土层施工技术。
1、补充完善燃气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建造师案例题】
1、关于城镇供热直埋保温接头的说法,错误的是( )。【新版删除】【单选题】
A.一级管网现场安装的85%的接头进行气密性检验
B.接头的保温和密封应在结构焊口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C.预警线断路、短路检测应在接头安装完毕后进行
D.外观检查是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直埋保温管接头的规定。
选项A说法错误:一级管网现场安装的接头密封应进行100%的气密性检验;
选项BCD说法正确。
1、关于水池变形缝中止水带安装的说法,错误的有( )。【多选题】
A.金属止水带搭接长度不小于20mm
B.塑料止水带对接嵌头采用叠接
C.止水带用铁钉固定就位
D.金属止水带在伸缩缝中的部分不涂刷防腐涂料
E.塑料或橡胶止水带应无裂纹,无气泡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塑料或橡胶止水带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采用叠接;不得在止水带上穿孔或用铁钉固定就位;金属止水带在伸缩缝中的部分应涂刷防锈和防腐涂料。
1、用背景资料中提供的序号表示本工程的总体施工程序。【建造师案例题】
1、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胀缝时,不设置()。【单选题】
A.模板
B.传力杆
C.胀缝
D.预应力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査的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普通混凝土路面的胀缝应设置胀缝补强钢筋支架、胀缝板和传力杆。
1、关于城镇道路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砂砾基层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摊铺时含水量为最佳含水量±2%
B.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
C.应在潮湿状态下养护,常温下养护时间不宜少于7d
D.采用喷洒沥青乳液养护时应及时在乳液面撒嵌丁料
E.养护期内可开放交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1、关于无压管道闭水试验准备工作的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A.管道及检查并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B.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C.试验管段所有敞口应封闭
D.做好水源引接、排水疏导等方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水泥材料购置费
C、通风机租赁费
D、运输系统人工费
E、营业税
B.环刀法
C.重型击实实验法
D.核子密度湿度仪法
B.约定的仲裁事项是不动产争议
C.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
D.在合同中就争议达成了仲裁条款,但合同已经终止
请求仲裁的意愿应当是确定的。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以提交仲裁,也可以提交诉讼,根据这种约定就无法判定当事人有明确的仲裁意愿。因此,《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这样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事项可以使当事人之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也可以是合同中某一特定问题的争议;既可以是事实问题的争议,也可以使法律问题的争议,其范围取决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约定。《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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