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每日一练(2021-07-10)

发布时间:2021-07-10


2021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共8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有( )。【多选题】

A.独立性

B.科学性

C.公平性

D.服务性

E.公正性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可概括为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四个方面。

2、下列属于FIDIC道德准则中公平的内容有( )。【多选题】

A.寻求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解决方案

B.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公平地提供专业建议、判断或决定

C.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应告知客户

D.在任何情况下,始终维护咨询业的尊严、地位和荣誉

E.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报酬同步系统训练参考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咨询工程师。公平的内容:(1)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公平地提供专业建议、判断或决定;(2)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应告知客户;(3)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报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之日起( )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单选题】

A.7

B.14

C.15

D.3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4、在建设工程中不能独立存在的组织管理模式是( )模式。【单选题】

A.EPC

B.平行承发包

C.CM

D.Project Controlling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应用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需注意的问题。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不能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模式。

5、( )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单选题】

A.改建工程

B.扩建工程

C.停建、缓建工程

D.维修工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要求。停建、缓建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属于()。

A.无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可变更合同
D.可撤销合同
答案:B
解析:
考点:《合同法》主要内容。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因故中止施工的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

A.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B.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施工许可证
C.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D.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律。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告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4×20m简支梁桥工程。桥梁采用扩大基础,墩身平均高10m。项目为单价合同,且全部钢筋由业主提供,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自采或自购。在离本工程不远的江边有丰富的砂源,经检验,砂的质量符合要求。采砂点位于一跨江大桥下游150m处,施工用砂均取自这里。项目部拟就1#~3#排架组织流水施工,各段流水节拍见下表:根据施工组织和技术要求,基础施工完成后至少10天才能施工墩身。施工期间,还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业主大型安装设备的进场,业主委托承包商对一旧桥进行加固。加固工程中的施工项目在原合同中有相同项目,承包人要求直接采用相关单价来处理加固费用。事件2:在桥梁基础开挖完成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对槽基进行了检查和验收,随即进入下一道工序。事件3:施工单位准备开始墩身施工时,由于供应商的失误,将一批不合格的钢筋运到现场,致使墩身施工推迟了10天开始,承包商拟就此向业主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针对事件3,承包商是否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4可以。因为首先造成墩身施工推迟是由于业主的原因,而且该推迟会使工期延长,并会带来人员、设备的窝工,所以承包商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某市投资修建一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6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单位2006年11月5日才提交了投标保证金。2006年11月3日由该市招标管理办公室主持,举行了公开开标。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交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该协议规定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交工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的,不同意解除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解除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5.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
解析:
5.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因为合同履行中,双方所签书面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因为仲裁与诉讼两者只可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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