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实行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30
天津的考友们,你们知道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实行一个新的管理办法吗?不清楚的考友们可以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下来!
在2019年12月2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在这里面,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明的管理有了一个明显的变化,具体如下:
第三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办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财政部考办全面实行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化管理,即凡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的“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模块内自行查询、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财政部考办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补办申请。
第五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对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向地方考办下发批复文件及电子数据。地方考办收到批复文件和电子数据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在网报系统的“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模块内查询、下载合格证电子证书。
地方考办应当在收到上一批次的批复文件和电子数据后,才能上报下一批次的办理文件。
第八条 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将全科合格证丢失或损毁的,财政部考办不予补发。
如有必要,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办提出办理全科合格信息确认申请。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全科合格信息确认单,由地方考办发放。
第九条 2009 年及以前年度取得全科合格成绩后,未及时申请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应当向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申请办理。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以文件形式上 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2009年全科合格证号编排规则赋予全科合格证号,并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 年6月3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管理办法》(财考〔2014〕6 号) 同时废止。
上述内容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取的部分信息!天津的考友们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合格证书!尤其是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营业现金净流量为670万元
C.实体现金流量为370万元
D.股权现金流量为650万元
B.职能战略
C.市场营销战略
D.业务单位战略
B.变动成本都是可控成本
C.对于生产单位来说,大多数变动成本是可控的
D.对生产的基层单位来说,大多数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是可控制的
确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确定性原则
B.配比原则
C.权责发生制原则
D.收付实现制原则
税前扣除项目的确认原则有5个,除ABC以外,还有相关性和合理性,没有收付实现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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