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是哪天?科目搭配有什么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17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想知道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是多久?科目搭配有没有什么建议?那么接下来就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解答疑惑吧!

首先大家要知道: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18日,报名入口为:中国注册师协会。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于 2020年4月1-30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共有六门科目,它们分别是:《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那么这六门科目应该怎么学呢?这你可问对人了,接下来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你学习一下考试攻略下吧!

攻略如下:

《会计》攻略:理解是王道

会计这门课重在理解。理解概念,吃透概念,明白每句话背后的引申义,然后还要注意区分各个概念。

《审计》攻略:理解+记忆

把审计的个各个环节和教材的主要内容都充分理解,对于每年必考的知识点比如评估、监盘、抽样、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等知识点一定要理解透彻。

《税法》攻略:总结归纳

我国三大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不管是概念、纳税人、适用范围还是不同情况的计算方法,一定要熟练掌握,因为这是每年注册会计考试的必考点,同时,还要知道哪些是营改增项目,如何计算。

《经济法》攻略:熟背+运用

《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科目,既要熟背书上所有的法律条例,在对具体的法律知识点熟悉的基础上,注重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

《财务成本管理》攻略:总结+做题

可以通过做题,可以加深对教材知识点的理解和对公式的运用,同时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把握。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攻略:理解+分析

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说:学习的重点是要把知识学活,不要死记硬背,多做练习题尤其是案例分析,但不能仅停留在记住做过的习题的层面上,而要在做过的习题中自我总结,举一反三,活学活用。

好啦,以上即为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小伙伴们还有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咨询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期权赋予持有者做某事的权利,但持有者不负有必须行使这份权利的责任
B.签订期货合同不会产生成本,但需要缴付交易费及保证金
C.欧式期权在期权期限内的任何时间都可行使期权
D.投资者必须为期权合同支付溢价
答案:A,B,D
解析:
欧式期权仅在到期日才可行使期权,而美式期权,期权期限内的任何时间都可行使期权。选项C说法错误。

中国的甲公司与日本的乙公司拟在北京设立一外商投资企业A(简称A企业)。乙公司拟以专有技术进行出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专有技术应当为A企业生产所必需
B.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可以由中外投资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
C.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不可以聘请中外投资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D.乙公司作为出资的专有技术,无需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答案:B
解析:
(1)选项A:外方投资者以“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出资”的,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为企业生产所必需;②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2)选项BC:中外投资者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其作价由中外投资各方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中外合资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3)选项D:外方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在了解控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通常考虑的因素是( )。

A.对访问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文件设置授权
B.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C.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的职能
D.评价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项目活动的业绩
答案:B
解析:
选项B正确,在了解控制环境时,与控制环境相关的要素包括下列方面: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的沟通与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5)组织结构及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6)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选择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企业管理者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享有的权限是()。

A.任免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
B.任免企业的经理、副经理
C.任免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D.向企业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答案:D
解析: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管理者的任免范围:(1)国有独资企业:任免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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