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0年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来啦!

发布时间:2020-02-09


对待试题:冷静乐观,对待考试:认真自信。最难的题,对你而言,并不一定在于最后一道。遇到会做的题要仔细;遇到不会做的题要冷静。把容易题作对,难题就会变容易;不求难题都做,先求中低档题不错。现在我们就先来看看税务师考试的相关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2020年的税务师报名时间段有两次,第一次报名时间是在2020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第一次的报名也没关系,因为你还有第二次错过报名时间的报名机会,你可以在7月20日至8月7日进行补报名。

看完了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两次考试报名时间,接下来看看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是怎样的吧,详情如下: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第二条  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具体负责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  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共设置了《税法(一)》、 《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且成绩满分都是140分。

第四条  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是指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第五条  符合《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税务师资格考试。

第六条  符合《暂行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考试科目:

(一)已评聘为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已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二)已评聘为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已经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是指通过除免试科目之外的其他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实施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核发税务师考试的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批准。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11月份。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条  考试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最后,我们再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2020年注册税务师的考试时间是多久?详情如下:据了解,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8日。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原拟于2020年4月上旬发布的《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悲观些看成功,乐观些看失败;轻松些看自己,宽容些看别人;理智些看问题,纯真些看人生。 善待你的爱好,别让它们为学习让路,要让它们替学习服务。唯有如此,你才能克服自己,完成逆袭。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的是( )。

A.自然灾害造成的流动资产净损失
B.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
C.退休人员的工资
D.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
答案:C
解析:
自然灾害造成的流动资产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退休人员的工资应计入管理费用;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应计入销售费用。

德国人马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7月5日来华工作,2020年3月20日离华。则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是( )。

A.2019年马克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
B.2020年马克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
C.2019年和2020年马克属于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19年马克是居民纳税人,2020年马克是非居民纳税人
答案:C
解析:
德国人马克在2019年和2020年均未在我国居住累计满183天,所以2019年和2020年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关于预约定价安排的管理和监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预约定价安排采取五分位法确定价格或者利润水平

B.预约定价安排签署前,税务机关和企业均可暂停、终止预约定价安排程序

C.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主管税务机关与企业发生分歧,应呈报国家税务总局协调

D.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60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答案:B
解析:
选项A:预约定价安排采用四分位法确定价格或者利润水平,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如果企业当年实际经营结果在四分位区间之外,税务机关可以将实际经营结果调整到四分位区间中位值。选项C: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主管税务机关与企业发生分歧的,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涉及双边或者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必须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协调。选项D: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详细说明该变化对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影响,并附送相关资料。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