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参加税务师考试,预习如何准备?

发布时间:2021-11-15


计划参加明年税务师考试的同学有些迷茫,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预习比较合适?预习阶段该如何准备?现在开始预习会不会过早?下面一起来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建议:

现在开始预习并不算早!在预习阶段考生不仅要进行备考,还需要对税务师考试的流程、报名信息、以及税务师考试科目等有更深入的了解,决定好报考哪几门科目,才能清楚后期应该备考哪些科目。

因此,将预习阶段的备考时间拉长,可以在基础和强化阶段节省更多的精力,冲刺阶段备考也能更加轻松应对!

在预习阶段,建议大家要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税务师考试报名等各个时间节点,并进行报考准备(可参考21年的报名公告)

2、对税务师考试五门科目有充分的了解,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好报考搭配

3、利用现有的旧版教材、教辅材料等资料进行备考,打好基础

4、在考试大纲下发后,可以根据考试大纲熟悉教材结构框架

目前,22年的官网教材还未发布,可以先使用旧版教材学习基础知识,虽然一些内容在新版教材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但是基础知识的部分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变化的。

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考试大纲会更早一些下发,考生们也可以根据考试大纲内容,了解教材框架结构,了解税务师考试侧重点,同时可以将旧版教材和考试大纲结合起来,先重点学习没有变化的部分!

预习阶段,大家刚接触税务师考试的科目,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有些陌生感。如果在学习完知识点后,不及时进行巩固加深印象,就很容易将其遗忘。

所以建议在预习阶段可以适当的做题,由于本阶段考生们对知识点的掌握不多,在做题时可以先挑一些比较简单的习题去练习,之后在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逐渐加深做题的难度。

以上就是今天所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即将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既然决定了备考,就得坚持学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长江公司201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固定成本为235万元(含利息费用20万元、优先股股利15万元),变动成本率为60%,普通股股数为80万股。2016年度长江公司计划销售收人提高50%,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率保持不变,2015年度发生的利息费用和优先股股利在2016年度保持不变。
长江公司2016年计划筹集360万元资金以满足销售收人的增长要求,现有以下两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增发普通股,预计发行价格为6元/股;
方案二:增发债券,债券面值为100元/张,票面年利率为5%,发行价格为120元/张;
采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分析法确定最终方案,假设长江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筹资费用和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长江公司筹资后2016年的息税前利润是()万元。


A.180
B.200
C.260
D.280
答案:D
解析:
预计息税前利润=800x ( 1+50% ) x ( 1-60%) - (235-20-15) =280 (万元)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5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2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2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对甲享有顺序履行抗辩权
D.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
E.乙有权拒绝交付与10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乙之间存在履行先后顺序,甲的付款义务在先,乙的交货义务在后。甲只交付了5万元,属于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后履行的一方乙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注意这里是“相应”的履行请求,甲已经履行了5万元的义务,乙应当交付其5万元的图书,且有权基于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与10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剩余部分图书。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A.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B.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15日内预缴,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C.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D.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并固定向一个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A,D
解析:
选项B: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孪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毎季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选项C: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淸缴;选项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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