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开始!2020年税法(一)教材预期变化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9-11-28
2020年的税务师备考将开始。在开始复习之初,我们可以先看一下2020年税法(一)教材预期变化的内容。
增值税
本章的变化可能相对于2019年来说是比较大的。首先是2020年可能不需要再记忆17%和16%的基本税率了;其次,加计抵减政策的计提比例又进一步增加了由10%变为15% ;还有就是年年都会新增一些优惠政策,这个大家学习的时候稍微记忆一下即可,不影响整体学习。增值税是每年必考的重点章节,常与资源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相结合作为计算题或者是综合题进行考查,对于初学者来说更是苦不堪言。在新一年备考中,建议各位考生可以先从基础知识学起,在学习过程中梳理自己的思路,能够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与征收率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基础知识熟练于心,掌握后,再继续攻克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难点知识。这章的内容比较多而且非常的杂,大家在学习这一章的时候一 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在平时学习的时候要多多总结。
所以对于2020的教材来说,本章变动的内容很多,教材下发前建议暂不学习,或者是可以先学习一下本章变化不大的内容,比如征税范围、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等。
资源税
预计2020年税法一的教材极有可能重新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在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中通过,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因此预计该章节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动。建议学员可以脱离2019年的教材,先按照资源税法的条文来进行预习,或者是在新教材下发之前暂不学习,待新教材下发后再进行学习。
车辆购置税
本章应该还是会有相应政策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并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教材未收录新政策,2020年会全部收录新政策,建议也先不要进行学习。
提早准备,有备无患!想报考2020税务师考试的朋友们,现在就赶紧拿起教材复习起来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自用
C.经税务机关核定
D.拥有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法人独资或自然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B:若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将发生的全部研发支出费用化
C:研究阶段的支出,其资本化的条件是能够单独核算
D: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允许确认为无形资产
E:进入开发阶段并已开始资本化的研发项目,若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继续,将其已经资本化的金额全部转入营业外支出
B.公平效率原则
C.中性原则
D.过错责任原则
E.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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