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考试规律总结及2019备考建议

发布时间:2020-01-02


  一、考试题型
  
  自2016年以来,税法(二)的题型、题量和分值都比较稳定。即单选题共40道,每道1.5分;多选题共20道,每道2分;计算题共2道,每题8分;综合分析题共2道,每题12分。预计2019年税务师考试中税法(二)的题型题量不会变化。
  
  二、考试规律总结
  
  2018年考试中考查了“企业所得税境外税额的抵免”,虽然第一章和第三章都涉及此知识点,但是根据2018年的考试难度来看,将其归为第一章的考点更合适,因为考查内容简单,没有达到国际税收一般计算的难度;对于小税种的考查,也可谓是“雨露均沾”,每一章都有考查的知识点,这也符合税务师考试覆盖面广的特点,虽然小税种单章的分值比重较低,但是小税种的结合也是不容小觑的一部分。
  
  三、各章考点考频分析及学习提示
  
  学习提示:
  
  1.企业所得税章节在税法(二)考试中占很大比重,一定要透彻掌握!!
  
  2.本章的知识点较多,基本上各小节都会有涉及,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没有所谓的战略性放弃,要全部掌握!
  
  3.综合分析题中会考查一道企业所得税的题目,一般的出题思路都是计算需要补缴的税款,计算三项经费或者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限额,计算会计利润,然后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最后计算应纳税额!所以综合分析题是各个小知识点的结合考查,虽然有一定难度,但认真学习拿到80%左右的分数是没有问题的。
  
  学习提示:
  
  1.个人所得税的重要程度位居第二,一般在综合分析题中会考查一道个人所得税的内容;
  
  2.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教材会有较大的改变,建议考生在现在预习时先暂时先搁置,待教材下发之后再结合老师的课程和新的辅导内容进行学习。
  
  学习提示:
  
  1.第三章内容难度较大,需要考生们紧跟老师讲课的内容进行学习。
  
  2.不少学员注重本章节“战略性放弃”,开始学习阶段不建议各位考生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国际税收这一章除了可以考察单选题和多选题,也很有可能出一道计算题,所占分值并不低,应该认真学习本章。
  
  学习提示:
  
  1.预计2019年的教材中印花税的内容会有变化,预习阶段可以暂不学习。
  
  2.通过对历年考试的分析,印花税可以单独考查一道计算题,待教材下发之后,各位学员应该跟着老师的课程认真学习。
  
  学习提示:
  
  1.小税种的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主要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即可。
  
  2.计算题可能会出一道各小税种结合的题干,但考试难度一般不会超过网校的练习题和辅导书上的习题。
  
  学习提示:
  
  1.考频为1次的知识点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2.考频不绝对等于重要性,有些知识点虽然考频较低,但是考试分值大,也是需要重点掌握的。
  
  以上全部内容是对教材整体及考察频次的相关分析,希望对备考的广大学员们有所帮助。我们要坚信有志者事竟成,功夫不负有心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B.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
C.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D.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除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E.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答案:A,D,E
解析:
选项B: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关于监察机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B.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C.市级监察委员会由县级人大选举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D.监察机关有权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某企业与甲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100万元,甲公司另收取加工费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A.5O
B.330
C.350
D.550
答案:C
解析:
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征收印花税。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从高适用税率计算贴花。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100×0.3‰+10×0.5‰)×10000=350(元)。

【知识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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